《四十一炮》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综合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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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四十一炮  作者:莫言 书号:38651  时间:2017/8/16  字数: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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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下们抬起双手血模糊、面乌黑的老兰。他一边挣扎,一边暴躁地喊叫着: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三叔啊,侄儿看不见你了啊…这个混蛋,对他的三叔真是情意深长。也难怪,他们兰家上辈人,大半被毙了,少数几个,也在后来的艰难岁月中死了,只有他这个没有见过面的三叔,像一座高大的神像一样在他的脑子里放光。部下们把他进别克轿车的后排座位上。范朝霞抱着孩子挤在前排驾驶副座上。轿车歪歪斜斜地爬上大道,一路鸣着响笛,向西急驰。面而来的一支高跷队,被轿车冲了队形。一个踩着高跷的男子,跳到路边,腿上的一木跷陷入路边松软的泥土中,踩跷的人身体眼见着歪斜下去。几个踩跷人,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蹦着使以援手,把陷在路边的同伴拖出来。这让我想起十年前的中秋时节,我和妹妹把将尾巴在坚硬的路面上产卵的蚂蚱拔出来的情景。当时,我的母亲死了,父亲被抓走了,我和妹妹成了孤儿。我们去南山寻找迫击炮弹,走在路上,东边一个银白的大月亮升起来,西边一个鲜红的大太阳落下去,黄昏时刻。我们腹中饥饿,心中凄凉。秋风轻轻吹,路边的庄稼叶子刷刷地响,秋虫在草丛中鸣叫,声声凄凉。我和妹妹从路上往外拔蚂蚱,蚂蚱的肚子被拉得很长。我们搜集干草点燃,把那些拖着长肚子的蚂蚱扔进火里。蚂蚱的身体在火中弯曲着,转眼间就有特别的香气散出来。大和尚,我罪恶深重,我知道吃一只正在产卵的母蚂蚱,就等于吃了数百只小蚂蚱。但如果我们不吃蚂蚱,很可能也要饿死。这个问题,我至今也没有想得很明白。大和尚瞄了我一眼,目光尖锐,含义不明。西城的那支高跷队属于香楼饭庄,他们身穿的白色制服和头戴的高筒厨师帽上,印着饭庄的字样。大和尚,这家饭庄是老字号,能做完整的汉全席。饭庄的大厨是清朝皇宫御厨的传人,手艺高超,但脾气很大,香港一家大饭店用每月港币两万元的高薪都没把他挖走。每年都有一拨日本客人,一拨台湾客人到这里来吃汉全席。只有这时候,他才亲自下厨,平里他就坐在店堂里捧着个紫砂壶喝乌龙茶,把两排牙齿喝得漆黑。这支高跷队运气很不好,他们一进草地,木跷就往地里陷,整齐的队伍顷刻之间就变得七倒八歪。与西城的高跷队相呼应的,是东城乐口福火腿肠公司的游行队伍,他们的队伍大约有三十人,每个人手中,牵扯着一红绳,绳子上,连接一大的、红色的火腿肠形状的气球。气球的升力很大,看那些人脚尖点地的样子,仿佛随时都会随着气球升上蓝天。

  我遵从着母亲的命令第一次去老兰家请老兰时,是高照的中午。大街上积雪融化,秋天新铺覆的沥青的路面上,混合了一层污泥浊水,只有那两道显然是刚刚被汽车轮子辗过的地方,显出黑色的路面。我们村子铺覆了沥青道路,没向村民们集资,钱全是老兰一个人去持的。随着沥青道路与通往城市的宽广大道的连接,村里人进城方便了许多,老兰的威信也水涨船高。

  我走在这条被老兰命名为翰林大街的道路上,看到房屋朝阳一面的瓦檐上,滴水连串,宛如珍珠。在滴滴相催的水声里,一股清冷的、略带些土腥气的融雪气味扑进我的鼻腔,进入我的头脑,使我的神志格外清楚。我看到在临街房屋背处的积雪上,或被积雪覆盖了的垃圾堆上,有和狗跷腿蹑脚、试试探探地走着,不知道它们在干什么。"美丽发廊"里人进人出。房檐下伸出来的烟筒里,冒着焦黄的浓烟,乌黑的焦油从烟筒的边沿滴落下来,污染了房檐下的白雪。姚七站在自家的台阶上,保持着他习惯的姿势着烟,脸色凝重,仿佛在考虑什么重大的问题。他看到了我,对着我招手,我本不想理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到了他的面前,仰着脸看着他,心中想起了他曾经对我施加的侮辱。在我的父亲私奔后,他曾经当着几个闲人的面,对我说:小通,回去告诉你的娘,今天夜里给我留着门!闲人们哈哈大笑,我恼怒地回答他:老姚七,我你八辈子祖宗!我准备了许多恶毒的脏话,随时准备回击他的挑衅,没想到他却和颜悦地问我:

  "小通贤侄,你爹在家干什么?"

  "我爹在家干什么,难道还需要告诉你吗?"我冷冷地说。

  "小子,好大的脾气,"他说:"回去告诉你爹,让他到我家来一趟,我有事跟他商量。"

  "对不起,"我说,"我没有义务给你传话,我爹也不会到你家去。"

  "好大的脾气,"他说,"也是个犟种。"

  我把姚七抛弃在脑后,拐进了那条宽阔的兰家胡同,这条胡同与村后五龙河上的翰林桥相通,过了翰林桥,就是通往县城的公路。我看到老兰家门前停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司机在车里听歌,几个小孩子,围在车周围,不时地伸出手指,戳戳明亮的车壳。车身的下半截,溅了黑色的泥点。我知道一定有干部在老兰家,这个时间,正是吃饭喝酒的时候,站在胡同里,就能嗅到从老兰家散发出的像云雾一样的香气。从这些香气里,我准确地辨别出各种的气味,仿佛亲眼所见。我想起了母亲的教导:在别人家吃饭的时候,千万不要进去,否则会让人家别扭,也会使自己尴尬。但又一想,我可不是为了讨他家的饭吃而来到他家,我是为了请他到我家吃饭而来他家。于是我决定闯进去完成母亲交给我的任务。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老兰家的大门。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老兰家的房屋从外边看还不如我家的房屋气派,但一进了他家的院子,就发现了他家的房子跟我家的房子的根本区别。我家的房子仿佛是一个用白面皮儿包着烂菜帮子做馅的包子,而老兰家的房子则是一个用黑面皮儿包着三鲜馅儿的包子。那黑皮儿是各名贵小杂粮混合加工、营养极其丰富、不含污染的黑面;我家的白皮儿看起来很白,实际上是用增白剂染白了的、对人体有伤害的垃圾面。这样的面是用库存多年、丧失了营养的备战小麦粉碎的。用包子来比喻我们两家的房子,十分蹩脚,这我知道,请原谅,大和尚,我文化水平不高,想不出更好的比喻。一进大门,那两条威武的狼狗,威严地对着我叫唤。它们被拴在华丽的狗窝里,脖子上戴着镀镍的链子,哗啦啦地响。我下意识地将身体缩到墙,准备着抵抗它们的进攻。但那两条高傲的狗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对我吠叫,无非是例行公事罢了。我看到在它们面前的钵子里,存在着很多精美的食物,还有一骨头,骨头上有很多鲜红的。猛兽必须吃生,才能保持凶猛的天,即便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天天用红薯喂它,长期下去,也就变成了猪。这话是老兰说的,在村子里广为传。老兰还说,"狗走遍天下吃屎,狼走遍天下吃",种,是顽固不化的,是难以改变的。这也是老兰的话,在村子里广为传。

  一个头戴着白色小帽的汉子,提着一个食盒,从老兰家东边的厢房里出来,几乎与我相撞。我认出了他是花溪狗馆的厨师老白,烹调狗的高手,是养狗专业户黄彪的小媳妇的远房亲戚。既然老白从东厢房里出来,说明盛宴正在里边进行;在老兰家举行的盛宴,老兰不可能不参加。我壮壮胆子,拉开了东厢房的门。

  伴随着让人神魂颠倒的狗香气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那张可以旋转的大圆桌中央那个热气腾腾的红铜火锅。几个人,其中包括老兰,围着火锅,正在大吃大喝。个个脸上泛着明光,半是汗水半是油。一块块的狗,从锅子里被夹起来,汁水淋漓,进入他们的嘴巴,烫出一片溜之声,然后就喝一口冰镇的啤酒给嘴巴降温。啤酒是上等的青岛牌,盛在高大的透明玻璃杯子里,金黄,琥珀光,成串的气泡优美地升腾着。一个面如紫玉的胖大妇人首先看到了我,但是她没有说话,她只是停止了咀嚼,鼓嘟着腮帮子看着我。

  老兰转过头,怔了片刻,然后便眉开眼笑地说:"罗小通,你来干什么?"没及我回答,他就对那个胖大妇人说,"世界上最馋的小孩来了。"然后他把眼睛转向我,问,"罗小通,听说谁要能管你吃一顿,你就可以叫谁亲爹?"

  "是的,"我说,"我的确这样说过。"

  "那么,儿子,请入座吧,我今天管你吃,这可是花溪的狗火锅,锅子里加了三十多种调料,我敢说你从来没有吃过的。"

  "来吧,小孩。"那个胖大妇人撇着一口外地口音说。她身边那一个人——肯定比她官小——也随声附和着:"来吧,小孩。"

  我咽了一口唾沫,说:

  "那是过去的事情,现在,我爹回来了,我没有必要再叫别人是爹。"

  "你爹这个混蛋,他为什么要回来?"老兰说。

  "这里是我爹出生的地方,我和我爷爷的坟墓全都埋在这里,我爹当然可以回来。"我理直气壮地为我爹辩护着。

  "好样的,小小年纪,就能替你爹争理了。做儿子的就应该这样。罗通是个孬种,但他的儿子不是孬种。"老兰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问,"说吧,有什么事。"

  我说:"并不是我自己想来,是我的母亲让我来的,她让我来请你,请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去喝酒。"

  老兰笑道:

  "这简直是个奇迹,你娘是全世界第一的吝啬鬼,狗啃剩的骨头她都要捡回家熬汤喝的,怎么会请人到家喝酒?"

  "那你更应该去。"我说。

  "这个小孩,叫什么来着?"那个胖大的妇人嘴巴里含着一块狗,呜噜呜噜地说,"呃对,罗小通,罗小通,你几岁了?"

  "不知道。"我说。

  "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妇人道,"大概是不愿意给我们说吧?你傲得很呐,敢在你们村长面前这样子说话。上什么学?小学还是中学?"

  "我为什么要上学?"我蔑视地说,"我与学校有仇。"

  妇人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竟然笑出了几滴细小的泪珠。我不去理睬这个吃相丑恶的女人,哪怕她是市长的娘,哪怕他是省长的老婆,哪怕她本人就是市长或是什么别的更大的长。我对老兰郑重地说:

  "今天晚上,到我家喝酒,请你不要忘记。"

  "好吧,我答应,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答应。"老兰说。

  最后两支游行队伍,在大道上面相逢。西城的是"梦丹娜"裘皮公司,一家专门制作各种皮革衣服的名牌服装公司。拥有一件"梦丹娜"高级皮衣,是多少正当青春年华但囊中羞涩的少男少女的梦想。该公司的游行队伍由二十个男模特和二十个女模特组成。时当盛夏,男女模特都穿着该公司生产的各式皮衣,从西方而来。接近主会场时,领队做一个手势,模特们便一改常人的走路姿态,迈开了猫步。男模特都留着板寸头,表情冷酷。女模特则把头发染得五颜六。女模特们目光冷,扭,身上着各裘皮,脸上全无人类表情,仿佛一群珍稀动物。在这样的炎热的天气里,他们和她们穿着反季节的衣服,竟然不一点汗水。大和尚,我听说有一种火龙丹,人吃了,可以在三九严寒的日子里,砸开坚冰,到冰窟窿里去洗澡,现在看起来,还应该有一种冰雪丹,人吃了,可以在三伏天气里,穿着皮衣在太阳下漫步。

  东城来的是"安康"医药集团一辆彩车。彩车伪装成一个巨大的药片,药片上刻着"化丹"三个仿宋体大字。奇怪的是这家大名鼎鼎的医药集团,竟然没有自己的仪仗队伍,只有孤孤单单的一辆彩车,远远看去,竟像是一个大药片子,从大道上自己滚来。我五年前就知道这"化丹",那时候我在一座名城,在该城的主要街道的两侧灯柱上,看到了"化丹"的广告小旗在风招展。我还在该城最大的广场的一台大屏幕晶电视上,看到了"化丹"的广告。那广告画面创意奇妙——一个被各种食撑得膨如鼓的胃里,投进了一粒"化丹",那些顿时就化为一股白烟,从嘴巴里冒出来——但广告词十分平庸:任你吃下一头牛,灵丹一粒解忧愁。写这广告词的家伙,肯定是个不懂的混蛋。人跟的关系,是多么复杂啊,真正理解了人跟之间的复杂关系的,除了我之外,这个世界上,还能有几人?从我的角度来说,发明了这"化丹"的人,应该拉到五通桥外的草地上去——那是东城毙人的地方——就地正法。人食,静静坐着,感受着胃消化食,应该是幸福的感受啊,可是这些家伙竟然发明了什么"化丹"。人类的堕落,于此可以略见一斑。您说我说的对不对啊,大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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