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东汉末》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架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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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混在东汉末  作者:庄不周 书号:37697  时间:2017/8/4  字数: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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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黄巾第341章西北望,天狼(第一更,求票!)

  王稚看着空的河谷,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原本扎了帐篷的河谷里如今什么没有。

  “羌人…哪去了?”

  刘修虽然心里诧异,却不像王稚那么无措,他看了片刻,命令李逸风带两个斥候去打探一下。李逸风领命去了,下到河谷,仔细查探了一番,回报刘修,羌人应该是走了,地上扎帐篷离下的痕迹还在,还可以看到作饭时的灰烬,从有些灰烬堆还有余温来看,应该两个时辰前刚走的。

  刘修估计是天狼接到了斥候的汇报之后才撤走的,只是他觉得有些奇怪,山道难走,就算有敌人也只可能是小股人马,天狼有两万大军在手,只要做好防备就万无一失,又何必撤走?他这一撤,可就是将朱圉山这个有利地形拱手相让了。

  刘修生怕是计,派李逸风再次向前打探,同时让人通知估计还在半路上磨蹭的主力,让他们尽快赶来,抢占朱圉山。

  一个时辰后,李逸风赶了回来,天狼的确是走了,他现在已经快到落门山了,看样子应该是退回陇西郡,至于回到陇西之后向哪个方向,现在还无法判断,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走得很慌张,一直在急着赶路,不像是有埋伏的样子。

  刘修一头雾水,难道羌人之中发生了什么事,天狼才这么仓促的撤退?

  又过了一个时辰,荀攸等人赶到,听了刘修的疑问之后,荀攸突然笑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和将军这支奇兵有关,但是从时间来看,应该和今天早上的天狼星消失有关。”

  刘修莫名其妙,他对璀璨的星空一向很无知。

  荀攸解释了一下,说最近这半个月,井宿中的狼星每天都在出前出现在东方的天空,而狼星在羌人的习俗里叫天狼星,羌人向来有以天上的星星为名的习惯,这个天狼应该就是把天狼星当成了自己的星宿。狼星在汉人的习俗里象征着刀兵,如果不在其位,或者颜色变化,就代表着天下要刀兵四起。

  “真的假的?”刘修对此不太感冒,他可不像这个时代的人那样自以为人类是万物之灵,每个牛人在天上都是一颗星星。不过他知道旁边的这些人,包括荀攸、傅燮这样的人都信,他也不能太特立独行了。

  “很难说。”荀攸忽然有些神秘的把刘修拉到一边,轻声说道:“井宿又称井木犴,是南方朱雀七宿中的第一宿,虽然有象征刀兵,可也有征伐之义。将军的战旗是朱雀,这也许是将军将征讨东方之义。”

  刘修对荀攸说过张角可能会起义的事,不过对这种神秘的象征,他不以为然。“我现在被凉州人住,能不能身还是两码事呢,就算是张角起事,我也赶不过去。”刘修摇摇头,暗自叹了一口气:“再说了,东方有袁绍、皇甫嵩这些干将,哪里需要我去啊。”

  “不然。”荀攸用力的摇摇头:“将军,朱雀属火,最不宜的便是北方玄武,可是檀石槐都被你灭了,东方木和西方金又有什么了不得的?火克金,将军的凉州之行是势如破竹,聂啸授首,天狼不战而退,便是明证。”

  刘修眨了眨眼睛,这也能扯得上?

  “将军,天狼仓促而退,必然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将军应该追上去,大破之。如此一来,汉太平,羌人破胆,形势对我军非常有利啊。”

  刘修听荀攸说回了正题上,这才严肃起来,他仔细的权衡了一下,又和荀攸、傅燮等人商量了一下,都觉得此时此刻去追击一下是有必要的,如果能一战击溃天狼,对凉州的局势会有很大的影响。

  商量定了之后,刘修随即出发,他带三千亲卫营为前锋,姜叙、傅燮带由汉郡兵和各家部曲组成的五千步骑后行。

  三千精锐立刻离大队,在庞德的引领下向西急追。

  落门聚,位于渭水南岸,是冀县与豲道县的接壤之处,东接冀县,西接彰县、襄武,南接临洮,北接陇西,四通八达,是个交通要道,也正因为此,群山环抱之中的这片河滩地才成为一个聚。

  天狼跑到落门聚之后,得到汉军正在追来的消息,又惊又怒,惊的是追来的正是击杀聂啸一万大军的刘修,怒的是刘修欺人太盛,只带了三千人就敢追他两万人,还把他天狼放在眼里吗?这要是传到别的种落的耳朵里,那他天狼以后还怎么混。

  天狼虽然非常不情愿和刘修打这一仗,可是又不得不打。他下令停止前进,在落门聚据险而守,要和刘修打一仗。

  不期然之间,拥有两万人马的天狼已经把自己摆在了防守而不是主动进攻的位置上。他这个举措遭到了部下们或明或暗的不,都觉得他太软弱了,这个时候应该主动攻上去才对嘛,哪有两万人怕三千人的。

  可是天狼被早上那个不祥之兆吓怕了,他生怕自己会像聂啸一样被汉军临阵斩首,宁愿摆出这种没出息的防守阵型和刘修对耗,也不肯主动进攻。不仅如此,他还派人向陇西的参狼羌请求支援,请他们派兵接应,同时派人急报金城的边章、王国,刘修已经赶到凉州,请立刻率领大军前来决战。

  天狼不攻反守,让准备用骑兵突袭天狼的刘修有些措手不及。落门聚位于河谷的转弯处,地势狭窄,易守难攻,更何况天狼有两万人,而他只有三千骑兵,这追起来是快,可是用骑兵来和羌人在山地争夺是兵家大忌。刘修再急于求胜,也不能干出这样的傻事。

  刘修带着人到阵前观阵,不看还好,一看更是哭笑不得。天狼在两边的山坡上,中间的河谷里,都摆好了防守阵形,看来是死心塌的防守,坚决放弃进攻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名头太响了,也不全是一件好事啊。”

  荀攸摇摇头笑了“将军,难道你觉得天狼主动与我军决战好?”

  刘修耸耸肩,很无奈。他的目的当然也不是和天狼决战,他只是想打一场追击战,可现在不仅追击战打不成,就连对攻都成了奢望,如果不想打一场攻坚战,那他就只能退回去。

  而他显然没有打攻坚战的实力,虎士的战斗力再强,也不过是五百多人,在两万多有了准备的羌人面前,他们起不了太多的作用。

  “不管怎么说,三千人得两万人防守,这足以说明我军的强悍,以后面对羌人的时候,我们便有了足够的信心。”荀攸见刘修有懊丧之,温言开解道:“将军能得天狼据险而守,本身就已经是一场胜利了,又何必太强求自己。”

  刘修笑笑,看来也只能如此。他随即命令大军在甘谷里扎营,准备等傅燮他们赶到再做商议。

  夜很快降临,夜空无月,只有繁星一片,营寨旁的渭水哗哗响着,安静而祥和。刘修和荀攸坐在河边,点起了篝火,一边取暖一边说着闲话。亲卫们在篝火上架起了一只小釜,烧起了水,有几个亲卫找了一个水缓一些的地方,钓了几条鱼,煮起了鱼汤。

  渭水是神农氏的发源地,轩辕氏,也就是黄帝起源于姬水,姬水是渭水的一条支流,双方都可以说是起源于渭水的种族,他们互相征伐,经过坂泉之战,最后合并为一族,又在涿鹿击败当时的蚩尤,确立了华夏民族的根基。这些传说在不同的古籍是记载互相不同,也很难说哪一个是绝对正确的,也正因为如此,现在说来解解闷,倒是一个不错的话题。

  两人说着说着,又提到了天狼星,刘修对天文很无知,但是却记得有关天狼星的一首词,那就是苏东坡的《江城子?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虎,看孙郎。

  酒酣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天狼。

  这首词里面有两句最有名,一是最开始那句“老夫聊发少年狂”一是最后一句“西北望,天狼”其实当时当时苏轼还没到四十岁,称不上老夫,可是这首词透出的豪放却让人心向往之。刘修前世为了报仇,苦心设计,心情之压抑可想而知,每每到快要崩溃之际,就会yín诵苏轼的诗词,用苏轼的那种豁达来开解自己。

  此时此刻,他远要担心远在青徐一带的张角生事,近要解决凉州的羌,偏偏手中要兵没兵,要钱没钱,看起来风光无限,少年富贵,其实处处受制,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自然而然的又yín起了这首词。

  荀攸静静的听着,喝着鱼汤,品咂了片刻“将军,好曲,虽然俚俗,却颇有气势。不过,将军弱冠之年,自称老夫未免有些暮气了。最后几句好,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天狼,可不是正和了我们眼前的状况。”

  刘修苦笑一声,放下手中的木碗:“可惜,只能在嘴里唱唱,天狼躲在那里,我不着他。”

  荀攸微微一笑:“将军,明箭易躲,暗箭难防。”

  刘修愣了愣,抬起头看着荀攸,荀攸笑笑,举起木碗向刘修示意了一下:“将军,刺客此时不行,更待何时?”

  刘修眼前一亮,豁然开朗。对啊,兵力悬殊,攻坚不利,刺客却可以大行其道。他手下在王稚、许禇这样的技击高手,他本人也是行刺的专家,这月黑风高之夜,正是杀人越货之时啊。如果能一击得手,除去天狼,两万羌人将不战自溃,又将成就一个传奇般的战绩。

  正如他曾经对傅燮说过的,用刺客对付游牧民族,向来是低成本、高回报的易,原因很简单,越是原始的部落,越是倚重于个人的魅力,只有成的政治团体才会更注重集体智慧。公孙述用刺客杀了岑彭和来歙,只能暂时阻一阻汉军的攻势,那是因为汉军整体实力强,不全系于某一人,可是汉军如果要刺杀了羌人头领,那个羌人部落立刻会分崩离析。

  正如檀石槐一死,曾经强大的鲜卑人就被ch去了脊梁骨一样。

  刘修拿起一树枝拨着火堆,暗自揣摩着行动成功的可能。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天狼惧我如虎,只怕警卫会非常严密,要想用普通的刺杀法子,很难接近他。”

  “将军所言甚是,因此,我觉得可以明暗两手。”荀攸拿起木勺,又装了一碗鱼汤,慢慢的呷着,不紧不慢的说道:“派人去见天狼,应该能接近他,寻机刺杀之,此其明也。随从中潜藏高手,随使者入营,伺机潜伏在营中,若使者无功,则暗中行刺,此其暗也。”

  刘修眨了眨眼睛,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荀攸,面带微笑的荀攸忽然觉得有些不对,略一思索,突然抬起头,死死的盯着刘修,手一抖,半碗鱼汤泼在篝火上,篝火劈啪作响,他呐呐说道:“将军,你可千万不能去。”

  “为什么不能?”刘修咧嘴一笑:“这大营里,除了王稚,还有谁比我更适合行刺的?”

  荀攸都快哭出来了,扔了木碗,死死的揪住刘修的袖子:“将军,你身负重任,如何能行此刺客之事。天狼此刻战战兢兢,防备一定很严,就算是行刺成功,将军只怕也能免一死。就算杀了天狼又如何,他能抵得上将军的一嘛?”

  刘修笑了笑,缓缓的推开荀攸的手,将他按回原地坐着,捡起地上的木碗,又给荀攸装了一碗鱼汤,到他的手里,轻声说道:“多谢公达的厚爱。我自有分寸,不会来的。王稚身负催心咒术,我也有我的办法,制服一个天狼并不是什么难事。万一有什么危险,大不了我们放弃行动,无功而返便是了,又能有什么危险?再说了,此地山高森密,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和王稚进了密林,这些羌人能找得到我们?”

  荀攸苦苦相劝,刘修却不肯让步,他能答应荀攸的只是不轻举妄动,如果没有下手的机会便放弃行动,安全撤回。反正等后面的人马也需要一两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天狼的大营里看看,说不定能一击得手。

  荀攸后悔莫及,恨不得ch自己两个耳光。死几个刺客,对他来说无所谓,可是如果刘修有什么意外,他到时候就是跳进渭水也无法赎罪了。刘修可是荀家看中的人啊,这要是死在天狼的大营里,他以后还怎么去见荀彧?

  “将军,你再考虑考虑?”

  “不用考虑了,我已经做好了决定。”刘修微微一笑,叫来了王稚。王稚正为暴了行踪,导致上次行动失败而后悔呢,一听刘修让他去行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可是一听说刘修要亲自去,他也傻了眼,呆了片刻之后,和荀攸一样连连摇头,苦劝刘修不要以身犯险。

  刘修摇摇头,温和而坚决的拒绝了王稚。“王道长,公达,我知道你们是一片好意,可是凉州情势紧急,不得不冒点险。再者,我自有分寸,不会勉为其难。以我的身手,只要靠近天狼十步以内,又有谁能挡得住我?”

  荀攸还是不同意,苦劝不已。

  “更何况,我去见天狼,除了行刺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刘修沉默了片刻:“我一直怀疑羌人叛和张角有关,只是苦于没有证据。见到天狼,我要亲口问问他,如果消息属实,我也好上奏朝廷,请陛下立刻抓捕张角,以免酿成大祸。”

  荀攸见他去意已定,只能长叹一声:“那将军一定要小心行事,安全归来。”

  “放心,你不是说我这次征叛羌是火克金,马到成功吗,既然天意如此,区区天狼又能奈我何?”刘修微微一笑,不再多说,立刻开始换衣裳,并作简单的易容。王稚作为暗箭,独自行动,庞德通晓羌语,作为通译和刘修一起去,其他人一个也不带。

  时间不长,刘修和庞德骑着两匹马,出了营地,直奔天狼的阵地而去。穿过大约两里远的山谷,刘修和庞德来到了落门聚前,刘修举着使者的旗子在原地等候,庞德上前喊话。

  落门聚,地如其名,两道像门框一样的山崖凌空而立,中间只有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北面的山崖一直延伸到渭水之中,像一把尖刀,硬生生的切进了渭水。两边的崖上挤了手持弓箭的羌人,举着火把,好奇的看着崖下的两个汉人。

  听说是使者,负责守护的千夫长不敢怠慢,立刻派人报与天狼。天狼正在后面的大寨里饮酒,听到报告,他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使者?使者是干什么的?”

  千夫长很无语,你说使者是干什么的?他只好解释道:“想必是来和大帅谈判的吧?”

  “谈判?谈什么判?”天狼放下酒碗,挠挠头,想了片刻:“几个人?可有武器?”

  “就两个人,没搜身,不知道有没有短刀之内的,但是他们没带环刀、弓弩之类的武器。”

  狼松了口气,一挥手:“搜他们的身,不准他们带一件武器,哪怕是切的刀也不行。”

  千夫长应了一声,转身去了。天狼想了想,又出帐让人调了五十个亲卫来,把大帐团团围住,自己又穿上了一件重金买来的小铠,在外面再套上一件皮甲,左佩一把刀,右手边放一柄狼牙bāng,这才让使者进帐。

  刘修和庞德被彻底的搜身之后,带到了天狼面前,一看到天狼那副架势,刘修忍不住笑了。天狼一看他笑,顿时脸通红,只能以怒遮羞,大声喝道:“那汉子,有话说话,笑个鸟?不怕老子砍了你的脑壳,送你到唐述山做个鸟人?”

  刘修听不懂羌语,看了庞德一眼,庞德把天狼的话翻译过来。刘修听了,微微一笑:“敢教大帅得知,我汉人如果死了,是魂上青天,魄归泰山,你把我送到唐述山,我怕语言不通啊。”

  天狼见刘修说话时笑容面,语气温和,倒也没太在意,可是等庞德翻译完了之后,他忍不住大笑起来,用油腻腻的手指着刘修笑道:“那汉子,长得俊俏,说话也有趣。不像那些汉人的官儿,一个比一个凶狠,一个比一个贪婪,就像喂不的野狗一样,令人生厌。”

  刘修欠身施礼:“大帅,我们汉人当然也有狡诈之人,正如羌人中也有坏人一样。这并不足怪,只是大帅提高警惕,不要为人所骗便是了。”

  “骗?谁也骗老子,老子便砍了他的脑壳。”天狼见这两个汉人使者一个还是未成年的少年,另一个也不过刚刚成年,长得都不错,一看就让人喜欢,不像是那些老jiān巨猾之辈,身上又没有带武器,警惕之心便松了些。他挥挥手,旁边的羌女给他倒上酒,他猛灌了一口,这才抹了抹胡子,大声问道:“你来见老子,又有什么事,有话就赶紧说,老子累了,要困觉。”

  “大帅为人坦,在下佩服。”刘修不动声,从容的拱了拱手:“敢问大帅,可知道大贤良师张角否?”

  天狼愣了一下,停住了手中的酒碗:“你也知道大贤良师?”

  刘修微微一笑:“张角创立太平道,蛊惑百姓,被人揭破,刚刚被天子赶出朝堂,这件事天下人都知道,我岂能不知。”刘修一边说,一边打量着天狼脸上的神色。他从天狼的眼睛中看出了惊愕,也看出了疑惑,更加肯定他们叛和张角有关,便接着说道:“张角最擅长的便是骗人,他原本是想当官的,蒙骗了天子,进入朝堂,做了太守,可惜后来骗术被人揭破,这才狼狈而去。如今他在我大汉境内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再也没有几个人肯信他。可是我想大帅身处西疆,未必能知道他的真面目,这才斗胆提醒大帅,不要被他骗了。”

  天狼眼珠转了转:“不能吧,我亲眼看到他的一个弟子会法术。他一念咒,我们就会头疼,心慌。”说到这里,天狼下意识的捂住了口,皱起了眉头,似乎又想起了那人施法时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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