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粉子》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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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成都粉子  作者:深爱金莲 书号:35641  时间:2017/7/25  字数: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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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一生中的遇是命中注定的,有多少次就只能是多少次,早晚都会到来,我经常这样安慰王建南。拿我自己来说,20岁的时候我还是处男,27岁才学会**,28之前基本上只有周家梅一个女人,但最近两年来,上苍对我十分关怀,我大有一把将失去的青春夺回来之势。估计到38岁的时候,当我回首往事,我不会因碌碌而为而后悔,完全可以写一本书,书名已经想好了,可以借用当年知青大哥爱用的口号:《青春无悔》。

  当然,最应该无悔的,是我和周家梅的初恋。

  初恋时,我对周家梅的第一次扰非常失败,也许因为她还是处*女,也许她还在犹豫,也许…我不敢去想…她爱上的可能是王建南。

  周家梅在我家住的第一个晚上,我们通霄没睡,第二天中午我们才起。桌上的水桃依旧,依然和她的**一样鲜人,但栀子花却有点枯萎了,像用过的避孕套一样搭在绿叶上。

  隔壁的王建南已经出门,周家梅在卫生间梳洗,看着昨天为泡她精心准备的磁带,我选了一盘放进录音机,英国歌手沙黛的声音开始在房子里飘起来,她在唱“ASgoodasfirsttime”…像第一次一样!我的第一次很吗?

  很难说,在认识周家梅之前,我的确有过一次经历,我从来不敢向她提起。

  但这次体验对一个男人的成长来说,很重要也很幸运。

  比我们高几届的大学生在他们的时期,远不如我们这一代幸运,婚前行为自然被称为“非法同居”甚至有可能因此被当作氓罪判上10年有期徒刑。

  当年我们的年级辅导员26岁结婚时,房之夜不知如何下手,于是他只好像癞蛤蟆一样蹲在新娘身上一动不动,第二天早上他说,其实结婚一点也不好玩。

  还有一位哥们初次和女朋友幽会,他大着胆子把手伸进了女友内,马上吓得哇哇大叫,掉头就呕吐起来。因为他完全没想到,女人那里居然也会有

  我的第一次却显得过于随意,缺乏准备,虽然波澜起伏,但基本上柳暗花明。

  那基本上是出自一个女人的心血来、或者是她的意外恩赐。还可以这样说,我的第一次献给了祖国的铁路事业…成都铁路局贵分局的一位列车员,一个美丽的贵州女人。

  在我说她美丽之后,我自己都很不好意思,的确,她主要是心灵美,姿很平常,平常得我现在已想不起她的面貌是什么模样。

  这次遇像一个*情版的仲夏夜之梦,1989年的夏天,我登上了从成都开往广州的列车,我去学校补考弹力学,这是我们专业课最难的一门,每一届的补考率高达0%,很多人为此留级,留级后正好赶上后来的“房产热”以至于这些年来我对风起云涌的新楼盘很抱怀疑。

  凌晨三点了,我还在读清华大学编的那套弹力学教材,很快我就将知道,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弹”是什么。

  是姚姐的**。姚姐是8号车箱的列车员,大约28岁,也有可能38岁,那时候我对女人的年龄没有判断力,加上又是晚上,如果你要说她48岁我也不好意思反对。

  多年以来,我一直怀念夜间的火车车厢,那幽暗的灯光、氤氲的空气总有一种令人想入非非的*情氛围,让女人们特别感,让男人特别想放纵,当然也让小偷们想做案。

  “还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呢!”一个贵口音的女人。

  我抬头就看见了姚姐俯下身时前深深的沟。乘客们正昏昏睡,我的坐位靠近值班室。接着姚姐神色慌乱地说:“你来帮我把扣子扣起。”

  我懵了10秒钟才反映过来,这是一个女人在勾引我?!

  顿时,佛光照顶众鸟高飞,百花盛放钟鼓齐鸣,植物合动物叫…难道这就爱情,难道爱情就这样降临了!

  那个年代,我以为不穿子所干的事就叫爱情,后来知道穿着子其实也无关紧要,以至于后来我就搞不清楚什么是爱情了。姚姐转身走进值班室的时候,动做突然慢下来,眼神一直瞟着我,目光中的**勾魂摄魄,瞎子也会心中嘹亮,我一个跟斗扑爬就跟了进去…我的确帮她扣上了罩的背扣,当然是在事后,姚姐的部很大罩特别紧,我扣了好半天才扣上。该怎样描述呢,幸好我在汶川藏羌自治县呆过大半年:她的**像羌民家里的馒头一样硕大而有弹晕像藏民家里种的太阳花一样鲜。但比较可悲的是,整个过程同样也只有10秒钟,我十分惭愧,急于再度雄起。但天很快就亮了,我们必须分手。6天之后的凌晨,在重庆两路口火车站一个偏僻的公共厕所墙脚下,在姚姐野狼一般的嚎叫声中,我山呼海啸、气势如虹地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姚姐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一边提上包裙一边说:我们差点就把公厕的围墙整垮了。

  因为姚姐的原因,在回到成都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肯定是贵州女人。

  也就在那一年夏天之后,我心目中最美的女人沈秋,离开四川去了广州,从此远离了我们共同的80年代,我们的青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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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梅梳妆完毕后,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时候我们法律意识都很强烈,我们都有犯罪感,尤其我感觉自己就是强*未遂。

  送周家梅送回学校的路上,我一言不发,感觉自己失恋了。现在想起来我们当时都很幼稚,也许周家梅的矜持和拒绝是那个年代少女的本能,是她们初次向男人托负终生的谨慎而已。

  接下来那个星期,我在公司的广告业务上很发奋,居然碰上了一笔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印刷单生意,我没拿回公司做,和王建南合伙三天时间就把货了,净嫌了3000元,王建南说功劳主要在我,他只拿1000。我坚持把1200放在他手上,他拿上这笔钱,买了一张火车票,准备到北京去混。

  1800元加上以前的积蓄,我买了一个传呼机。伟大的传呼机!我一直为当年买传呼机的壮举感到得意。因为这传呼机在我恋爱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在1992年之前,一个传呼机值两千多,甚至要托关系才能买到。它是一个男人身份的象征,是一个男人正在干大事的标志,和两年之后的砖头手机一增,有同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象征意义。

  传呼机别在上,别人不一定看得出来,当时我们谈业务之前,通常都会事先安排一个同事或者朋友,在某点某刻呼我一下,关键时候“嘟嘟嘟”地响起来,我们就在客户面前得意地拿起电话,装模做样地说一大堆,电话里说的全是百万以上的大生意,诸如:“那20辆丰田车赶快发过来”、“你先打一百万过来,那几十吨钢材已经发货了…”

  其实那个时候,全国人民有90%的人都在作汽车生意,剩下9%都在做钢材。

  包括大街上卖菜的太婆在内,每个人手上都有几十辆进口轿车或者几十吨螺纹钢正等着出手,价钱都低得吓死人。当然,最后还有1%的聪明人在搞策划,策划的都是大生意,比如给月球的内外墙粉刷涂料、给长江加一个锅盖、开发飞机转弯灯生产火车轮胎等国际化的大买卖。

  但接到传呼后,在电话里说这些事可信度更高,当场可以把男人们镇住,也让女人们慧眼识英雄。

  长期以来,我们就有了以物取人的习惯,以前的说法是“红婆,绿婆,青春献给大摩托。”90年代初有些县份上也说:“小母,青春献给传呼机。”

  对我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传呼机,周家梅才能在周末的一个关键时候和我联系上。

  星期四下午周家梅没有课,我们一起给王建南饯行,吃过晚饭后,我和她一起去火车北站送王建南到北京。

  从吃饭时起,我就发现今天周家梅和往常大不一样:有时温柔体贴、有时娇嗔可爱,让我莫名其妙、魂不守舍。一路上我的传呼机响了好几次,我在电话里所谈的话题都是中国经济领域、以及中国文学艺术领域的重要事件,让周家梅崇拜不已。我差点异想天开想给美国布什回个电话,谈一谈海湾战争的事件。

  送走王建南,走出火车站已没有公车,我和周家梅沿着府南河往九眼桥慢慢地走。那是一生中最甜蜜的一段路,这时,我们已经像一对真正的恋人了,虽然外表还不算特别般配。她紧紧偎着我,白衣黑裙步履蹁跹,一路上很多英俊的成都街娃侧目而视、愤恨不平。

  到了九眼桥我们又走到师大,她明天有课不能住在我家。从晚上10点走到凌晨2点,我们都没有丝毫的倦意。

  在她宿舍楼下,我们难舍难分,好几次她从楼厅里泪面地跑出来,我胡乱地把她抱起来,她说,明天下午一定要来接她。她上楼不久,523的窗台上就出现了一个身影。我也没走开,站在楼下,看着她靠在窗台边上,再摸摸我口上被她泪水打的衬衣,我下了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忧伤的泪水。

  这是我长大以来,平生第一次为女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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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那种恋爱的感觉如今再也无法体会,那天,我走出师大的校门,沿着沙河走回家里。一路上又是激动万分、又是偷笑不已。

  第二天11点我才起,想起要到肖家村福利印刷厂取锌版回公司,我牙也没刷就骑上车走了。在印刷厂和生产科长吃了午饭,喝了二两跟斗酒,回到公司已是下午3点。

  来回穿越了大半个城市,一想起即将见到周家梅,我又兴奋又疲惫,没等下班我骑上车飞驰电挚地往师大赶去,我把脚踏板蹬得像风车一样,九眼桥,到了,沙河大桥,到了…我知道她正在宿舍等我,她一定和我一样焦急。

  师大,到了!到她宿舍楼下,已是下午四点。

  “523的周家梅,有人找!523的周小姐,有人找!”

  宿舍楼的大妈已经喊了十几遍,还是没有回音。今天这位大妈特别残忍,她说:“肯定不在,中午就没见回来,我认得,个子高高、秀秀气气的嘛!”

  “她可能串门去了,麻烦你喊一下524。”

  我不相信昨天的信誓旦旦,过了一夜周家梅就反悔了。

  我像一只被猫追昏了的老鼠,在校园里到处窜,希望在某个角落发现她的身影。图书馆,没有!自习楼,没有!

  天黑了,我走出校门,在前几次约会过的山坡上,我坐在那里悲悲啼啼地痛哭。回到家,我拿出王建南留下的情诗。我现在觉得,每一首诗都不是他写给沈秋的,而是写给我和周家梅的。

  我仔细回想和她一起的分分秒秒,觉得她没有理由这样做,会不会出了意外,我把传呼放在桌上,昨天,我才教会她使用这种“最先进的机器”当时她像小学生背乘法表一样,把我的号码背了很多遍。

  传呼终于响了!一看是4字头号码,我冲出门骑上车,穿过崎岖的小路,掠过半人高的野草,快到双桥子终于找到一部公用电话。

  接电话的不是周家梅,一个女孩的声音说:“我是家梅的同学小冯,她下午生病住院了还在高烧,让我跟你说一下”

  原来周家梅生病了,她还住在校医院输,我马上赶往师大。

  在空空的校医院住院房,见到了病上的周家梅,我们都有劫后余生的感觉。

  后来知道,她中午下课时感觉有点支撑不住,到校医院一查高烧39度。于是马上住院,同学都不知道。那个年代电话稀少,直到晚上医生才给同宿舍的小冯联系上。我估计从火车站走回学校太疲劳,也可能最近两周我对她纠得太厉害,所以才落下病来。

  当时我还不知道,如果追一个女人把她追出病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大功告成,后来很多人的泡妞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

  病中的周家梅更有一番弱不胜娇的风韵,同学走了后,正是我献殷勤的好时机。当时我这样构思:先一点水果,深夜照护她的时候为她削,由于太疲劳打瞌睡,以至最后水果刀把我额头划破,血了下来,第二天清晨她睡来,看见我额头上的鲜血顿时感动得…算了,这深更半夜哪里去买水果!

  到了深夜,周家梅的烧已有些退了,我问她想吃什么。她说什么都不想要,她现在最想听我读诗,就读写给她的第一首情诗。

  “读诗?”我张大了嘴巴。

  我说没带在身上。

  周家梅说,都是你写的,你应该记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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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记得住?全是***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写的内容我大体上还明白,但要我背出完整的一句我也做不到。

  我头上冷汗直冒,感觉比周家梅更像是一个病人。

  我对她说,我上一趟厕所先,回头再慢慢读给她听。

  我一走出病房,马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南面的外专招待所,在总服务台的长途电话旁紧急刹住,拨通了王建南在北京朋友家的号码,谢天谢地,他果然正在和朋友下棋。

  听完王建南复述,我记了下来,马上飞叉叉地跑回了医院。

  回到周家梅的病前,她问,我头上这么多汗水,我说在拉肚子。

  扶她坐了起来,我开始给她读诗: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嘉陵江水静静地淌江岸的渔火是天上散落的繁星昏黄的灯光映照她秀丽的脸庞…

  其实,我完全用不着跑来跑去,原来周家梅完全记得下来,我刚读完第一句,她就和我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后她把头靠在我前说:“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当时很想说:“到了明天晚上你可能更幸福!”

  现在,我已清楚地意识到,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其实不用等到第二天晚上,周家梅就在半推半就中,在半是慌乱半是激动中,就在校医院的病上,把她的第一次交给了我。

  1992年暮的晚上,我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爱情。

  事后我才知道,整个春天追求她的男人加起来不下一个班,用周家梅的话来说,我当然不是其中最优秀的,却是其中纠得最久,也最赖皮的一个。

  从四月到六月,从诅咒发誓到一首又一首情诗,正所谓“美女怕夫”事至今,我不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我已经知道:鲜花是怎样上牛粪的。

  后来有一天,周家梅常常半是抱怨、半是娇嗔地说:“向东,你这个大氓!

  趁人之危,在病上就把人家污了。“

  这与实际情况略有不符,记得那次事后,我抱着她气吁吁地说:“你不是对医生说过,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吗?怎么刚才力气这么大。”

  第二天下午,周家梅出院了,我把她搭在自行车后座上,一路上春风得意,慢悠悠的向家里骑去。周家梅在路上说:“现在你就像猪八戒背媳妇。”

  那一年的暮,成都在我眼里绚丽无比。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在我的破屋里,除了上卫生间,我们几乎没有下过

  睡饿了就吃点饼干、方便面,做*爱做累了就继续睡。

  每一次冲动之后**之前,硬起来之后软下去之前,我们都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

  很显然我们太幼稚,能把一对恋人分开的理由实在太多,有些理由甚至我至今也想不明白,比如王建南和沈秋。

  对我和周家梅来说,我们必将遭遇到感情生活中必经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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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梅放暑假了,她抗不住父母的催促,回了重庆。

  周家梅离开成都的两个星期里,我虽然火如焚,却守身如玉,对大街上的美女不屑一顾。

  到现在我还很佩服自己当年的定力和忠诚。不像我们同居不久之后,她出一趟差我就经常按捺不住,一看见粉子就想守身如瓦。

  她走的时候我们商量,我们恋爱的事暂时不要告诉双方家长,等她毕业后,等我的事业有点起之后再说。

  但事与原违,那天她也按捺不住思念,给我打了一个传呼。当时我正在猛追湾游泳,提上子后才发现她打过传呼,回电过去的时候她已不在电话旁边,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威严的中年男人…正是她父亲。

  事后周家梅告诉我,她没有待全部“犯罪事实”她说:“要是我妈知道了我们已经同居**,一定会把我撕烂了扔到嘉陵江喂鱼。”

  她说后面一句话是她母亲的原话。

  周家梅出身在一个传统的干部家庭里,尤其他父亲,作为一个有一定职权的政府官员,绝不容许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离了组织、没有正当职业的男人在一起“鬼混”“下海”对当时的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相当遥远的概念。

  周家梅只好说,回成都后再也不和我交往,毕业后一回重庆就不和我有任何联系。

  那个年代很多家庭的父母都有偷看女儿记的习惯,在她的记本中,母亲发现了夹着的几页纸,正是我“抄”给她的情诗。

  这时候她再怎么抵赖也没有用,周家梅待了我们恋爱的事实,她承认我们的确“拉过两下手”然后在父母面前哀求,说我明年就可以考研究生,说可以通过她父亲的关系从汶川调我到重庆工作。

  但他父亲仔细看了看这些情诗后,更是然大怒、火冒三丈,他说:“一个男人的书法写得这么臭,怎么可能是一个好男人。”

  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佩服中国政府官员的水平,在电脑普及以前,他们选择秘书首先要看他的字写得好不好。秘书在中国一直是很有前途的职业,出身于秘书的官员有很多,以至于现在很多官员最后都成为了书法家,在各大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留下了他们的墨宝。

  后来,周家梅打算以自杀相,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如果他们一定要把我们分开,我就死给他们看。”

  但比较可悲的是,她母亲先于她“自杀未遂”

  他父亲在母校的病悲愤地说,如果周家梅再和我来往,马上断绝父女关系。

  在电话里周家梅说她每天以泪洗面,说她想马上见到我。

  我更加无心工作,买了张火车票,第二天就到了重庆。

  在上清寺一个招待所里,她利用买菜的机会偷偷跑出来和我幽会了一次。

  我鼓励她离家出走,我马上去买两张火车票。说好晚上十点钟在两路口火车站入站口不见不散。

  晚上,我站在入站口望眼穿,十点过了一刻,她还没有出现。

  我想起了当年的王建南和沈秋,他们的悲剧会不会在我们身上重演?在火车站入站口的人中,我仔细地辨认着每一个女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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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凡是往成都去的年轻女人都比较漂亮,好几次我差点认错了人。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外地人总认为成都美女多,其实成都自古以来就是移民城市,长期以来,在巴山蜀水之间、以及雪山高原下孕育的川妹子,她们中很多优秀女子都爱往成都跑。计划经济时代,成都是重庆的省府,往成都移民的重庆女人一般都比较漂亮,于是,发源于重庆的“粉子”这个词,也随她们到了成都。

  终于看见周家梅忽忙的身影,她的目光也在人中搜寻。一看见我,她欣喜若狂地了来,重庆的夏天热得我们像两堆胶水,身上的皮肤马上就粘乎乎地贴在了一起。

  登上开往成都的火车,她像刚刚放学的孩子,把所有的压力和威胁忘在了九天云外。

  在火车上每一个可以避人耳目的角落,在每一个别人不注意的时候,都留下了我们偷尝果的甜蜜。在我多年后的记忆中,火车上暧昧的灯光,就是**的色彩,车厢里周家梅身上的体味和她头上皂角洗发水的气味,就是我初恋的味道。

  第二天早晨,周家梅和我终于到了的成都。

  后来我和周家梅吵吵闹闹,但最终走到一起同居时,我对她的父母其实充了感激,正是在他们的压力之下,反而发了周家梅少女时代被压抑的漏*点,让我们的感情在逆境中更为炽烈。

  我后来经常想,假如她的父母不这样迫,我们的感情也许会更早的无疾而终、一拍两散。毕竟,不管在成都,还是在重庆,追求周家梅的男人一直不少。

  人们都说,来之不易的感情更值得珍惜,但为什么现在周家梅就不珍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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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梅从家里私奔出来后,我陋屋藏娇。和她过起了男耕女织、夫唱妇随的家庭生活。

  分手后,每当我回首这段往事,我常常期望那个夏天永远停留,再也不要流逝。

  我曾经以为未来会更好:更富有、更有成就以及更多美女,但我现在才知道,最好的总是在过去。过去我坚信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这句话放在爱情领域就很值得怀疑。那时候我们都很穷,口袋里的钱很少超过100元,但我感觉特别富有,除了爱情我还有传呼机。

  其实有了爱情就够了,周家梅身上还保留着80年代一些传统女的特征。当她们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她们会像狗一样的忠诚和谦卑,当男人宠她们的时候,她们却像猫一样的神秘莫测。

  每天早上,当我准备出门跑业务的时候(她以为这是多么伟大的事业),皮鞋已经擦得锃亮,正摆在门口,她仔细仔细地帮我系上领带,蹲下身子一丝不苟地帮我系紧鞋带。每天黄昏,当我骑车回家的时候,她已在二楼废弃的台上眺望,当看见我飞奔的自行车在草丛里穿行,她像春天的燕子一样舞动着翅膀奔下楼来。

  我们爱得没有逻辑,也无所谓忌,我们都相信,只要是为了对方的快乐,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如今时过境迁,当我有了更多的感情阅历之后,我才发现,当年对女人的了解其实很肤浅,对那段初恋的理解也很幼稚。后来我知道,女人在方面的忌如此之多,各不相同。她们在每一次和男人的**中,都会根据这场游戏所需要的投入程度而选择不同的忌。

  比如说三陪小姐的**可以摸,嘴却不能碰。而卖女更不会让嫖客吻她们的嘴,那是为自己未来的男友或者丈夫准备的

  当然最普遍的忌总是相同的,但也有很多例外,比如一些三陪小姐绝不和男人“Blowjob”也可能正好相反,以前我在一本外国历史书里读到,有些法国女结婚的时候还是真正的处*女,这件事曾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终于明白其中奥妙。

  即使旧社会女人骂街所用的最极端的脏话“开三嘴行婊子”我想也一样有自己的忌。

  还有一些事更让我莫名奇妙。记得去年春天,我绕上了一个可以经常偷情的少*妇,每次做*爱时她极其疯狂。我当时激动地说:“你可能是武侯区第一妇。”

  但有一次事后,我们走出宾馆时,我试图拉住她的手,她躲开了,再试还是一样,我以为她是怕别人看见,后来我们一起看电影,黑暗中我再次握她的手,她还像往常一样坚决抗拒。

  为什么一个女人可以让男人在她的上肆无忌惮、为所为,但让男人拉一下手却这么警惕。我问她原因,她说:“我不习惯!”

  也许在她看来,两手紧握所形成的某种关系,比任何做*爱的方式都更*情、更亲密。此后,虽然她很快就另寻新,但我依然对她十分尊敬和怀念。

  回忆过去我常常惭愧无比,当我自以为得到了某个女人的时候,真像一个傻B。我估计,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男人其实永远也没有得到某个女人,甚至包括他目前的子。所谓世事无常,也许只有当两人白发苍苍,一起回首人生的时候,才有信心彼此说出这样的话。

  想起周家梅最终和我分手,我才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被爱无常而短暂。这样看来,我再去追问王建南和沈秋当年的事显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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