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粉子》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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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成都粉子  作者:深爱金莲 书号:35641  时间:2017/7/25  字数: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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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王建南去了才知道,师大果然美女如云。

  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我穿得十分庄重,白衬衣、红领带,看起来特别英俊正派,很像现在的保险推销员,因为沾了王建南的光,我和诗人们一起,坐在最前排的嘉宾位置上。

  嘉宾的衣着个个都很随便,全是艺青、愤青、甚至是滚青打扮,只有我一个人衣冠楚楚,坐在他们中间显得很不协调,像一个错别字。

  但同学们却不时向我投来崇敬的目光,我知道,这完全是一个误会。那时候,80年代的“诗歌热”已成过眼烟云,但由于卡拉OK和现在的“一夜情”还没有普及,诗歌虽然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但还是少男、尤其是少女们抒发感情的重要手段。

  那天晚上师大礼堂人山人海,礼堂外面也站了学生。

  一个少女上台了,她迈上台阶的时候,优美的弧线在我眼前轻捷地一晃,抬头一看,她花蕊一样粉的脸上,洋溢着纯洁的光芒,她的美貌虽不如当年的沈秋那般精致,却另有一股青春的活力。

  我马上脸红筋下立即起了反映,当时我坐在第一排,随着她朗诵时身体的起伏,她身上某个突出的部位有时离我额头不到0、01公分,我甚至担心,她娇的皮肤会感觉到我脸上温度的幅

  她朗诵了电影《简爱》里的那段著名台词,我晕头转向,目眩神驰,完全忘了她念的内容。也没听清楚她的名字?她是什么系的?那一届的?

  我刚从“山上下来”(成都人把从甘孜、阿坝等藏区回来称为从“山上下来”)。

  从大山里回到成都这个温柔乡,已很久没见过这么粉的女人了,我当时像一只春天的猴子,思慕如渴,火如焚。

  关于那次诗歌朗诵会,我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少女…她朗诵时激动的声音,生动的表情,婀娜起伏的身体、粉红的脸庞。

  事后我知道,她就是周家梅…我后来的女朋友。

  26

  自从那一年春天之后,我对王建南开始刮目相看。所谓人有人道,虾有虾道。

  道可道,非常道,只要不是歪门道,每个人都有他泡妞的独特之道。

  散场之后,我和王建南尾随女生们到了她们的宿舍…俗称“熊猫馆”学校的诗社社长是一个很热心的小伙子,名叫文迪,他尊敬地称王建南为“王老师”称我为“胡老师”他告诉我们,周家梅老家在重庆,89级中文系学生,住女生宿舍9号楼。

  后来听王建南说,其实那次诗歌朗诵会可谓“盛况空前”除了诗歌,气功也登场亮相,著名气功大师陈小雨表演了耳朵听字、隔空取物等特异功能,成都摇滚先驱“二子乐队”的陈中和姚西演唱了他们的成名作:《1989年的**》。

  比王建南高几届的几个诗人当晚喝得大醉,最后犯了事,其中两个因调戏妇女被治安处罚劳教一年,还有一个因偷自行车被劳教两年。

  王建南说幸亏了我们泡粉子去了,否则喝酒的时候他肯定在场,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

  当宿舍楼大妈把周家梅从523叫下来,亭亭玉立站在我面前时,我手足无措,几乎当场崩溃,和几年前第一次见到沈秋的情形完全一样,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王建南先说话了:“你好小周,我姓王,听了你的朗诵我们都很感动,你是一个很有悟性的女孩。”

  “你就是王建南老师吧?谢谢夸奖,我好像读过你的诗。”周家梅羞郝地说。

  我吐吐地说:“我是胡向东,准备为你写一首诗!”

  说完这句话,不仅是王建南,连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如果现在还有一个男人这样对女人说话,她一定会骂他“脑袋里有乒乓!”

  但在当年,这是十分正确的爱情表白,我从来没有写过朦胧诗,事后,我很为自己当时的勇气自豪。

  不过,我可以向王建南学习,从此后,我加深了和他的友谊。

  轮到王建南牛了,他现在是大爷,是老师,我必须向他求救。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混混加入到了文青的行例,王建南当然非常乐意,并表示要倾囊传授。他马上借给我一大堆书,让我好好学习揣摩。并重点勾出了叶芝、聂鲁达、艾吕雅、阿波利奈尔、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奥登、麦肯明斯等人的著名情诗,另外还有重庆诗人柏桦、成都诗人翟永明等人的一些作品。

  王建南说:诗歌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可能一晚上就会了,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

  经过五天艰苦的学习,我不得不悲痛地承认:自己属于后者。

  在那一年春天我相思成疾,一筹莫展,王建南借给我的那一堆东西,读起来令我莫名伤感,我似懂非懂,但一句也模仿不出来。

  更可怕的事,这些东西仿佛是幻剂,给我造成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相思病开始加剧,对事业不思进取,就像现在电视连续剧里的那些警察一样,多愁善感,对花流泪,见月伤心,拾金不昧五讲四美三热爱、除四害讲卫生、扶盲人过马路、给孕妇让座位帮小朋友系鞋带…很多的街坊邻居都跟我妈说:东东这娃娃肯定得了神经病,要不要送“四医院”看看。

  “四医院”就是成都市精神病医院,我知道,这都是爱情诗所害的,王建南告诉我,美国中产阶级知识份子给情人送玫瑰花时,一般都喜欢附上几句情诗,就像现在的大学生要附上自杀的诗人海子的情诗一样。比如美国人喜欢用肯明斯的那首著名情诗:“爱情比忘却厚比回忆薄比的波少比失败多它最痴癫最疯狂但比起所有比海洋更深的海洋它更为长久…它最明朗最清醒比起所有比天空更高的天空更为不朽。”

  或者帕斯的:“你名字的音节穿过我失眠的钟点…”

  或者是聂鲁达的:“今夜,我能写出最悲凉的诗句…”

  我的确感到万分悲凉,但却写不出一句那怕稍微有一点点悲凉的诗句。

  这场相思病害了大半年我才恢复正常。经过这番熏陶,我在这一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懂得了很多掌故,完全可以冒充文化人,同时也让我顺利进入了广告行业。

  但是周末快到了,在周家梅面前说了大话之后,我拿什么东西再去见她呢?

  我只好向王建南求救。我问他以前写过爱情诗没有,他说上大学的时候写过。

  “现在能不能写?”我问。

  “不能,”王建南很正经的说“只有爱而不得的时候,才可以写情诗,正在恋爱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很麻,没有恋爱的时候写的东西很空、很矫情。”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所以我说:“可不可以把你以前写的情诗给我看一下。”

  “不行,它们在一个女人手上。”王建南说。

  沉默了一阵之后,王建南问,我是不是真爱周家梅?

  废话!我崭钉截铁地说。

  最后王建南说,他可以替我想想办法。

  “它们在谁的手上。”我问。

  “沈秋。”王建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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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南大学时代的情诗在沈美人手里,我早就应该想到。

  大一时,王建南两次到重庆来玩,他当然是来追求沈美人的。

  也正因为他来了,我才打消了泡沈美人的主意,毕竟,他是我们同学中唯一考上名牌大学的才子。

  记得大一那年五一节前夕,我、王建南、沈美人三人一起去登歌乐山,留下来的一张照片我现在还保留着…山坡上一丛映山红旁,沈美人光照人,王建南丰神俊朗,好一对才子佳人神仙伴侣。我站在他俩旁边心怀妒意,以至于看起来贼眉鼠眼,很像一个叛徒特务。

  参观渣滓、白公馆出来的时候,沈美人就开玩笑地对王建南说:“你看胡向东像不像甫志高。”

  王建南说哪里像嘛。沈美人不依不饶,非要王建南承认,她说:“像嘛像嘛,我说像就像!”

  我面对沈美人娇嗔得快要滴下来的神态,我不得不忍痛承认,自己不但像一个叛徒,而且如果在战争年代,我很可能就是一个叛徒。

  沈秋那天特别开心,中学时代的“冰美人”形像一去不返,简直变了一个人。

  那年春天我还见过她两次,她看起来千娇百媚、风情万钟,当时我想,书上所说的绝代佳人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后来听说他们恋爱了,王建南一定还来过重庆,只是不像上次那样还住我们宿舍,所以他来了我也未必知道。我当时醋意未消,所以也没过问他们之间的事。

  理后来,再也没人过问他们之间恋爱的事了,因为沈美人出事了,大家都不想问、不必问、也不敢问了!

  因为,沈美人身上后来所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西南中学我们那一届男同学心中永远的创痛,甚至可以说是辱。

  当年,沈秋这段轶事报纸上报道过,在四川很多高校里众人皆知,传得沸沸洋洋。后来好事者添油加醋,像编黄小说一样,说得来眉飞舞、口沫横飞,增添了大量秽下的细节。…朋友,如果你刚好是那几届的四川的高校毕业生,一定听说过这一类荒谬的说法,其中一个说法是这样的:某高校一校花因长期压抑,终于走上纵的道路,在火车站低档旅店从事卖活动…另一个说法是:某校著名美女在五星级宾馆做高级应召,遇上几个牛高马大虎背熊的黑人水手,通霄达旦的嫖宿之后,少女不胜体力被**致死。…亲爱的朋友,也许你正好是沈秋当年的校友,你甚至还说那沈美人我见过,她不就是那沈…请你打住!你说得很对!是的,你知道我不可能用她的真名,沈美人当年名远播,你可能见过她,甚至还在舞厅请她跳过舞,追过她也有可能,但我仍然请你相信我,既然你已经读到这里,说明你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所以,我希望你看完这本书再下结论。

  我对刚才这位朋友的态度有点蛮横,是因为有些人总是过于轻信,听风就是雨,闻就是雷,自以为了解事实真相,其实真相决不是那么容易了解的,大众所言固然不可全信,眼见为实也未必可靠,关键在于逻辑,只有把生活的逻辑、时代的特征和真实的材料相结合,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了解真相的唯一方法。

  作为沈秋的同学和事后的见证人,我可以把真实情况写出来以正视听,以上那些细节其实全是好事者们的杜撰和无聊的意

  事情是这样的:大三那年开学不久,沈秋到学校来找我,让我放寒假时把她一箱衣服带回家,她说要到沿海去一趟。

  第二年春天,沈秋因卖被广州市公安局处罚,劳教半年后遣送回校,同时被校方开除学籍。

  放寒假时我送箱子去过她家,当时就已经知道她在广州出事了。所以,沈秋和她母亲从重庆返回成都时,正是我去送的火车。

  另外,沈秋在学校的户口迁移手续、粮食关系转移等等,都是我到她们学校为她办理、并在实习期间带回成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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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秋为什么要去广州卖

  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王建南对此则避而不谈,毕竟这是他心上的伤疤,我不便过多追问。

  至于沈秋被公安局劳教的事,当年她和她母亲毫不违言,对我也不必违言。

  当时,我信誓旦旦地安慰她们:“绝不把这件事传到成都去,一定就让它在重庆烟散云散。”

  因为,中学同学里只有我俩在重庆上学。

  90年暮的一天,我还清楚地记得是91次列车,我送沈家母女踏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

  在两路口车站拥挤狭窄的站台上,我看见沈秋神色凄楚,面容憔悴,一头齐耳短发在风中凌乱地飘散…那时她年方20,她以前那一头长长的秀发,曾是我们男生心目中一面飞扬的旗帜,是我们纯情时代的见证。

  那年暮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沈秋。

  二年后节,我在成都再见到王建南时,我感觉他完全变了,酒量大涨,自暴自弃,和我臭味相投,成了一对铁杆朋友。

  沈秋卖的事,当年夏天就传到了成都。

  其实,如此轰动的新闻我不去发布,总有人唯恐其它人不知道。尤其是我们班上的某几位女生,眉飞舞地传扬着、渲染着,长长地出了一口多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恶气。

  沈秋卖的事对刘至诚的打击特别大,他当年痛心疾首地对我说:“连沈秋居然也卖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钱更重要!”

  从此以后,他立下了做生意发大财务的雄心壮志。

  当年夏天,沈秋远走他乡,去了云南她姑妈家,听说跟着她姑妈在学画画。

  又过了几年之后,听说沈秋和一个画家在云南丽江,后来听说她傍上一个大款去了美国,再后来,有人说她结婚了。

  1992年节,我从汶川回成都过年,见到王建南就问他,沈秋去云南之前见过她没有,当时王建南不愿意回答我。

  现在,当然不可能从沈秋手上把那些情诗要回来。

  “你写给沈秋的情诗还能回想起来吗?”我问王建南。

  “都在这里。”王建南拿出了一叠纸说“我前几天慢慢回忆,抄下来了。”

  看完王建南当年写给沈秋的情诗,我发现,只要略做修改,就可以转赠给周家梅。

  30

  我把王建南的情诗仔细做了一番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和沈秋不仅相爱了,而且爱得很深,很疯狂。

  我选出了一首最适合用抄来赠给周家梅的,原诗标题为《雾都之夜》,我连标题都不用改了,因为周家梅的老家正在重庆,我只改了三个字,把王建南所提到的“未名湖畔”改为我和周家梅所在的成都“府南河畔”

  三个字,但效果却比三万字更顶用。毕竟我也算参与了创作,在周家梅面前我用不着心虚了。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第一首情诗》

  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嘉陵江水静静地淌两岸的渔火,是天上散落的繁星昏黄的路灯,映照你秀丽的脸庞

  黑夜是一杯最苦的咖啡被灯火吹的浓雾是黑夜的白色伴侣你一身红衣,是雾夜中的精灵

  在高高的石板路上你默默无语缓慢的足音我深深的绝望从歌乐山下到沙坪坝车站从山城的雾夜到未名湖畔遥远的叹息沉沉的雾霭我看见缓缓的江水静静

  我基本上看懂了,内容说的是沈美人当年送王建南从歌乐山走到沙坪坝赶火车,这很不容易,需要走一个小时的石板路,当时王建南要回北京,俩人在路上难分难舍走得很慢,情景十分悲惨。

  但我不懂的是,不过是短暂的分别,为什么又是“最苦的咖啡”又是“绝望”

  呢。另外,缓缓的江水分明就是象征逝去的爱情、或者追忆过去的时光。

  不过这样也好,读起来绵悱恻,特别适合让周家梅朗诵。

  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爱情语言,90年代应该会几首拿手的卡拉OK或者会几句电影台词,80年代你应该背几句诗或者弹吉它。新世纪你应该会讲几个黄段子,至于6、70年代,从爱情的意义上说,基本上属于古代,没有人去考证那个年代的用什么样的爱情话语、或许根本就不恋爱。

  所以王建南的情诗放在今天虽然不合时宜,但对于周家梅这样的大学女生效果显然不同。

  当天下午,一个星期天的傍晚,我把抄在明信片上的情诗和一大束玫瑰花附在一起,来到周家梅她们宿舍门口,等着她下楼来。

  周家梅下楼来一看见我并不吃惊,毕竟,这是一起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另外,我和王建南也给她留下了比较深的印像。

  我让她先把玫瑰拿回去上,说我在下面等她,她拿上花说声谢谢,没有任何承诺。很平静地转身就走了,估计这样的花她收到过很多。

  看在两个男人的痴情份上,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下来。

  但是我错了,我在楼下足足等了40分钟,当时我以为,也许她觉得这首诗写得不好,也许是她在哪里读过。

  正当我已经绝望、打算放弃的时候,周家梅终于下来了。

  她换了一件衣服,重新化了妆,脸上似乎泛着红晕。

  事后我才知道,同宿舍一个好事的女生当众朗诵了一遍,全体女生都感觉特别绵忧伤,同时对我的痴情和痛苦充了同情和怜悯。

  周家梅当然也不例外。

  后来我也懂得,其实怜悯,正是爱情的一种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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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和周家梅约会,我面红耳热,无话可说。

  后来我知道,正是我紧张无助的样子,反而发了一个女人的怜悯和爱意。

  在周家梅眼里,我是一个校园诗人。她当然不知道我是冒牌的,其实后来我也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冒充的就是诗人。比如要冒充画家,起码要会几笔素描,就算不会素描,想要冒充后现代前卫画家画抽象画,也得有一定的形式感和劳动状态比如订画框、绷画布等等。冒充写小说的,就算一个字不写,也必须摆出长时间的伏案工作状态。要冒充搞音乐的,至少要有一两件乐器做为行头;如果要冒充商人那就更难了,你要有买单的能力,除了职业骗子,很少人有这种天份。

  只有冒充诗人最简单,一只笔一张纸,甚至纸和笔也可以不要,直接说你是诗人就行了。因为这个原因,80年代诗人之多,和90年代的总经理、21世纪的MBA一样,要在大街上找出一个人说他不是都十分很困难。

  由于诗人与画家、小说家、音乐人等行当殊有不同,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经事可干,有大量的空闲时间泡妞、打架、窜作案等等,再加上这个行当有太多冒牌货,所以到80年代末期,诗人给人民群众留下了极坏的印像,最后诗人也和现在的MBA一样,成了一个骂人的词:“你他妈诗人,全家都是诗人”

  一进入90年代,当年的大部份诗人已转入“地下状态”除非遇上同道,像黑社会一样说上一两句江湖切口。否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诗人,王建南举例说:如果对方说“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你就说:“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方说“此地无银三百两”你就说“一行白鹭上青天”越无厘头,说明你越正宗。据他所说,只要掌握了这套江湖“切口”就可以四海为家、走遍天下白吃白喝,每到一处当地诗人管吃管住还要管粉子。就像我现在对待广告公司的甲方一样,管吃管喝还要管**嫖宿。当然,这些切口并非无隙可击,经常被人钻空子,曾有一个校园诗人在成都带着一支野模队搞演出,只要是诗人到他那里去,他手下的粉子可以随便,几年来,他接待了中国几乎所有的成名男诗人,但事后知道,全是冒牌的。

  做为89级大学生,周家梅已是跨入90年代的小“文青”当年的“文化热”

  和“诗歌热”虽然只过去了几年,但对于她们来说,已是遥远的传说。

  那个年代的“文化热”却给当年的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像,让每个人叫苦不迭,刚上大学时我们以为,终于成为“天之骄子”了。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就男生而言,必须在以下几样爱好中选修两门:西方哲学、围棋、吉它、足球。依地域而定,如果是华东地区高校,一般是西哲和吉它,在重庆则是西哲和围棋,在北京,则至少要爱好三门以上。

  “西哲”在每个地区都是必修课,如果一个人没有读过几本西方哲学书,就算读清华也不算是大学生,最折磨人的事,西方哲学浩苦烟海:83年流行科学哲学,84年时新弗洛伊德,85年言必称存在主义,86年风行尼采、87年又是海德格尔、88年符号学大行其道,89年最可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各种派都在流行…所以,做为八十年代末期的大学生,我们这一代最为倒楣,七八糟的东西看了一大堆,读得似懂非懂,人生的道理现在也不明白,当年的我们就像一把筛子,接受了很多思想,什么也没有留下,看起来对什么都感兴趣,实际上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后来的大学生就轻松了,终于从西方哲学的泥淖中解放出来,大家都认为,西方文化已经到了尽头,只有等着咱们去拯救。在90年代,如果一个大学生还知道弗洛伊德,就只能去当作家;如果连海德格尔都知道,就只能去当诗人;如果连本雅明都知道,那就更危险了,就像王建南一样,很可能什么都不是。

  以上的东西我略知一二,所以在周家梅面前冒充诗人绰绰有余。

  那一天周家梅问我,这首情诗什么时候写的?

  我说就在前几天。她说这诗写得真好,为什么会这么忧伤呢?

  我告诉她,主要是因为她太美了,美得让我心碎,所以担心再也见不到她。

  为了和情诗所写的内容相符,我编了一套谎言,我说在重庆读书时,重庆姑娘给我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像,我渴望的爱情正是和一位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位姑娘相亲相爱久天长。但由于大学期间我专心于学习(其实是专心打麻将踢足球),没有机会了却心愿,所以万分绝望。也许正是命运安排我在成都认识了你。

  周家梅听了我这番话很感动,很久没有说话。

  32

  说起来很惭愧:周家梅是我的初恋。我已经23岁了,从来没有正经地恋爱过一次,虽然有过不少的暗恋,比如小学时暗恋音乐老师、初中时暗恋地理老师、高中时暗恋沈秋,其中一以贯之的是暗恋各类文艺题材里的潘金莲(尤其是A片)。

  但人生第一次完整的恋爱是从周家梅开始的。

  恋爱之前我的爱情知识非常缺乏,中学时代是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当然,身下某地方也是每天早上“天天向上”让我苦不堪言。但正如我们当年的学习部长所说:绝不能把“青春的热血无谓地倾洒在卫生纸上”

  泡上周家梅之前,我是一个爱情悲观主义者,大二时,同班一男生就以自已惨痛的经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国庆时他约了一个四川外语学院一女生元旦一起过新年,女生说一定会来我们学校。这男生家境不太好,每天的菜票只有五角钱,于是3个月里他每天节约一角钱的菜票,到了元旦那天,全宿舍的男生都走了,把地方留给他,他用节省下来的9元钱买了一桌子菜,都是他三个月里舍不得吃的,然后从下午5点一直等到晚上10点。室友们回来了,一桌酒菜丝毫未动…这男生毕业后去了海南,98年在广州有了自己的建筑设计事务所,99年他回到四川,让这女人做了他三个月“二”之后再让她夫离子散…这件事说明,女人是男人最好的老师。

  这位外语学院的“女老师”告诉我们:女人是不容易被泡上的。当年我甚至寄希望于工作后由组织上安排,现在的少男少女不懂“组织安排”是什么意思,可以去问自己的父母。意思就是说男女各自的资源由组织上来进行一次调配,调配方式相当于现在政府牵线搭桥下搞的资产重组,其目的是为了生产祖国下一代。

  王建南既然可以用这些情诗泡上沈秋,我用它来泡周家梅也应该大有把握。

  和周家梅从校园走到校门外的后山上。我说:“周家梅,你做我女朋友吧?”

  周家梅沉默不语。我试图抓她的手,她很小心地躲开。

  “你以后想做什么呢?”她问我。

  …废话!当然想和你做*爱。

  我显然不能这样说。其实,我也想知道以后我该做什么?

  女人一般都会这样问一个男人,但那个年代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开始,我们对将来要干什么一无所知。

  现在就不必这样问了,男人是干什么的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干得怎么样,他的事业就写在他的身上、脸上:他开的车,他(她)用的手机款式,他的服装品牌,甚至他(她)的口音夹杂多少英文单词,所谈的话题所涉及的资产标的…这一切都是男人或女人的VI识别系统。

  周家梅的话涉及到理想、事业之类的问题,我只好认真对待,说了一堆我自己根本就没想过要干的远大抱负。

  这些话题的意境太高,都在部以上,再这样谈下去,周家梅的子肯定不下来。

  我本来也没有这种奢望,第一次和女孩约会,想要一亲芳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尤其在90年代初,很多出身传统知识份子家庭的少女都很保守,她们把第一次看得无比神圣,周家梅正是这样的女人。能拉开一下她的手很不容易了,这已经就意味着她对我有了好感。

  晚饭之后,我们一起去看了电影《魂断蓝桥》,这是当年少男少女的恋爱必修课,就像后来的《泰坦尼克》、现在《东京爱情故事》一样,少女们一般都会看上两遍。

  那是我第一次看爱情电影,以前我一直觉得,如果一部电影既不打、又不打拳,或者连上镜头都没有,那还叫电影吗?

  但是,总有一部电影让你泪面,这电影放到最后的时候,周家梅已泪如雨下。

  看完电影出来后,我觉得女主角费雯丽确实很漂亮,眉眼之间的韵致有点像沈秋,但对于她去当女这个情节,我认为不够真实,不就是因为穷吗?以她那么美的姿,可以去做高级应召,或者傍个大款,挣了钱之后再立个什么“牌坊”拍拍电影灌灌唱片,就算混入上社会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周家梅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认为费雯丽沦落风尘不仅是为生活所迫,主要原因是她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深爱的男人在阵亡名单里,所以她万分绝望,终于自暴自弃,当时周家梅还说:“一个女人在感情绝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对她说的这句话一直很怀疑。

  用肥皂剧来解释生活当然可笑,但一个女人和你讨论这些问题,说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已经进了一大步。

  在女生宿舍门,我悄悄拉住了周家梅的手。周家梅的手心里全是汗水,她没有立即反抗。过了一会儿之后,她出手来,小声对我说:“我想再读读你写的情诗。”

  我顿时气馁,但无法反对。我也觉得,一首诗就想让一个女人子是不现实的,起码也应该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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