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上的女人》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言情小说
阿菊小说网
阿菊小说网 武侠小说 玄幻小说 校园小说 短篇文学 官场小说 重生小说 乡村小说 穿越小说 灵异小说 言情小说 经典名著 架空小说
小说排行榜 网游小说 同人小说 军事小说 耽美小说 历史小说 伦理小说 推理小说 科幻小说 仙侠小说 竞技小说 都市小说 全本小说
好看的小说 狮情化卻 出墙妈妈 妻心如刀 我的美母 母上攻略 禁乱之爱 我和小姨 岛国之旅 小岛狌奴 综合其它 总裁小说 热门小说
阿菊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面包树上的女人  作者:张小娴 书号:31321  时间:2017/7/18  字数:14990 
上一章   一 那些少年的岁月    下一章 ( → )
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糙,里面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苞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沟--如果主人部丰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围,打球的时候,一双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于,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葯房。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于与爱并存的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的,我妈妈也是平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平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

  “平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扁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感的泳衣,已不是出一排肋骨,而是出深陷的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接谏海泳冠军。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像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彩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扁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扁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接着,他吻我的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扁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逃诏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子来了。

  老文康的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子是最聪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惑。但,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上,大家都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晒,堆皱纹,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像给林正平住了。

  “听说他是同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鄙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騒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扁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扁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扁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像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像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像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上一章   面包树上的女人   下一章 ( → )
面包树上的女人无弹窗全文阅读与面包树上的女人最新章节均由阿菊小说网用户(张小娴)上传呈现.《面包树上的女人》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言情小说.如发现面包树上的女人最新章节未及时更新,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