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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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新流氓丁逸  作者:水聆风 书号:28440  时间:2017/7/7  字数:3549 
上一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 薛宝钗方便的时候    下一章 ( → )
并且,按薛宝钗的骂法,乌孙子等同于王八蛋,那么乌的儿子,那就是王八了。由她的这种骂法,间接证明了乌和王八的直系亲属关系,生物学家们的老祖宗大耳蚊地下有知,定然捻须长笑:“嘎嘎嘎嘎”以欣慰自己在若干年后的中国,竟然有了一个探究物种起源研究物种关系的女传人,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啊。

  丁逸介绍她们认识。一提到薛宝钗这个名字,方然和孙兰均表示知道,并知道她老爸就是装修界的翘楚薛大人。可见,薛大人为给女儿起名而让《红楼梦了无痕》中的薛宝钗改名为“薛星星”的故事,已经传得江湖上人人皆知成为了江湖上的一桩美谈。

  谈话间丁逸得知,方然和孙兰是在昨天来到大/市来游玩的。只有她们两人,郭林辉不知什么缘故并没有来,而孙兰的男朋友,从她的口中得到的讯息,是“早就不谈了”似乎现在她仍然是独身。

  丁逸得知这一消息,心里顿了一下,心道:“作者大人这么安排,让她们在这里和我相见,是不是另有深意啊?难道看我任劳任怨地演出了这么多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平时没有表示,今天大慈悲,要给我福利?”

  丁逸心里的“作者大人给我福利”自然是和各位美貌女演员演出/戏了。

  谈话中丁逸又得知,她们也住在这家二十八星级的“李阿花级大饭馆”里,和丁逸、薛宝钗住的是同一楼层。丁逸薛宝钗分别住在了两间总统套房里,而她们,却住在一间“娘娘套房”里。

  自然,这个所谓的“娘娘套房”也是“李阿花级大饭馆”的民族化创举。所谓的“娘娘套房”比起总统套房来,档次稍微低了一级,但比起普通的标准间、商务间来说,可是高得多了。

  丁逸邀请她们晚上一起去兜风,被方然断然拒绝了。

  她说她不太舒服,既然看不到耍猴儿,她的心里充伤痕,心中充了因未能看到猴戏所造成的心理失落感。她很失望,失望之余,想回去躺一会儿,小憩一下,在脑海中回味一下小时候看到的猴戏的场景,重温一下儿时的美好青涩时光。

  丁逸反复看了看上面这段的台词,心想方然什么时候也成了现代派诗人?看看她这样无厘头的台词,丁逸就知道,她的酒劲儿又上来了。

  孙兰当然也是义无反顾地陪她回去早点安歇。

  原计划,她们还要在这个大/市玩上两天。

  如果方便的话,明天我们一起去玩吧。孙兰兴致地建议道。

  薛宝钗心里有三百万个不愿意,但当然不好当面拒绝。丁逸却是很愉快地答应了这个要求。

  这么久没见到方然了,她还是像几年前一样漂亮,但显得更有韵味了。

  孙兰的变化也不大,依然是感尤物。

  薛宝钗自然也不差。能和这样的三个美女在一起游玩,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何况,他对方然有一种天生的依恋。之前和方然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得到,但自从坐了牢,不得不离开她时,这种感觉尤其强烈。

  他很希望能和方然在一起,就算只有这么几天,也是好的。

  丁逸对这三个女人的感觉是各不相同,对方然,他有一种很熟悉的依恋的感觉,至于孙兰,她对丁逸有一种很强的的吸引力,数年前和她做/爱时的场景至今留存丁逸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对薛宝钗,他对她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好感。

  要是我是阿拉伯人有多好,一个男人同时能娶四个老婆,可惜的是,我不是啊。

  丁逸一边在羡慕着外国友人一边在自怨自艾。

  “都是人类,但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没等他自怨自艾结束,为了节约本书篇幅,作者大人立即安排孙兰二话没说地就扶了方然上了楼。于是丁逸只好买了单,带着薛宝钗去兜风。

  城市的道路很宽敞,空气也很清新,开着开着,就驶上了郊外,马路边上,是一层层绿油油的稻田。扑鼻的麦香面吹来,很是舒。确是一个适合旅游的好去处。

  两人在路上话却不是很多,似乎在看着路边的景,实际上心里是各怀鬼胎。

  终于还是薛宝钗先说了话。

  “你和方然认识多久了?你似乎和她很。”丁逸即使鼻子不太灵光,也闻得出来,这句话里的醋酸含量极高。

  丁逸答应了一声,道:“嗯。”他早就知道薛宝钗会问方然和自己的关系。“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他回答道。

  “后来为什么不谈了呢?”薛宝钗问道。

  丁逸回想往事,情不自地有些羞愧:“那是因为我花了有三年时间到监狱大学这个野大学就学的原因,她出于对这个学校的鄙视,就离开了我,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这么说来似乎两人分开还是这个方然的错,是她在丁逸求学期间,没有望夫崖般地守候,而是耐不住寂寞先背叛丁逸的喽。薛宝钗想。

  但谁让丁逸到监狱大学就学呢?如果他不去监狱大学就学,自然,在通常的情况下,方然也不会离开他,既然丁逸有了到监狱大学就学的机会,那他自己定然也是有错。

  薛宝钗对丁逸去监狱大学就学的原因也略知一二,但从来没有听丁逸自己说起来过。

  因为怕丁逸心里难过,薛宝钗平时很少在丁逸面前询问他在监狱大学就学的经历,但这次丁逸既然主动谈起来,那自己问问他想来也不会太让他心里不舒服,应该也是无妨,于是追问道:“也没怎么听你说过你在监狱大学就学就学的光荣历史,能否见告?你是如何入学的?”

  “唉。”丁逸叹了一口气,这段求学经历是他心里难以忘怀的永远的痛,本不愿多说,但本着对历史负责的原则,既然薛宝钗问起,自己说出来也无妨。

  于是他深情讲述道:“四年前的某一天,和几个朋友在酒吧里喝酒,喝得高兴,就喝高了。就在那次酒后,和某个卑鄙无的小人在酒吧里闹了点矛盾,于是该人纠集了成千上万个人山遍野铺天盖地嗡嗡嗡嗡地飞来打我,但这成千上万个人却被我英勇地一一。但是他不依不饶死烂打,还让这成千上万个人同时向我吐口水。对他这种破坏卫生的行为我忍无可忍出离愤怒,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成千上万个人吐出来多少口水唷。这么多口水需要多少环卫工人来打扫唷。这不是极端地浪费社会资源嘛,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他们这么做,岂不是和社会对着干?所以我向他出了正义的警告,在屡次警告无效之后,忍无可忍才用刀将该人捅伤,于是被监狱大学管委会强制将我带到监狱大学就学三年。就是这样。”

  他的这种官方说法,和薛宝钗从野史里读到的《丁逸之监狱大学不得不说的故事》大相径庭,在野史里,丁逸的形象远不如丁逸刚才口述的自传里的形象这么高大。野史记载道:丁逸因为泡了人家的马子,导致马子被泡的人十分愤怒,找了几个人殴打丁逸。丁逸被痛殴之后,偶像派的形象然无存,像个烧饼一样丢盔卸甲匍匐于地,狼狈不堪,于是感到很没有面子,暴怒之下,拔出刀来,将殴打他的人捅伤。

  当然了,薛宝钗更倾向于相信野史的记载。

  因为,她知道这部小说并不是科幻小说,所以丁逸也不是人,以他一己之力,不可能像他说的那样将成千上万个人一一;并且,那成千上万个人也不可能是异形或是苍蝇,所以更不会像丁逸所说的那样嗡嗡嗡嗡地飞过来殴打他;再有,丁逸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永远不会因为有人破坏了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而愤起伤人的。

  总之,丁逸的说法就是不靠谱。“丁逸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薛宝钗的心里,适时地响起了这句话。

  薛宝钗知道,作为自认为是级偶像的男主角,丁逸他当然有美化自己的主观动机,因此,在他杜撰的《丁逸正史》里,把自己描写成英雄豪杰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也是情有可原,只能听听就好,当不了真的。

  “那方然现在还是一个人吗?听你刚才好像问她,一个叫什么‘郭林辉’的有没有来,这个郭林辉是什么人?是现在她的男朋友吗?”

  薛宝钗的记还不错,居然还记得丁逸向方然问起“郭林辉”的名字,在没看到本书书稿的情况下,连“郭林辉”这三个字,更居然连一个字都没问错,没有把“郭”当成“锅”没有把“林”当成“淋”也没有把“辉”当成“灰”或“咴”殊为不易。

  可见她当时很关注丁逸和方然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并把这些话都记在了心里,到了方便的时候,再找丁逸来求证。

  当然,上文提到的薛宝钗“方便的时候”并不是薛宝钗她去上卫生间的时候,各位小朋友们务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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