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之王之痞子传说》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竞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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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竞技小说 > 电竞之王之痞子传说  作者:漠舞 书号:21040  时间:2017/6/15  字数:3151 
上一章   第四百一十四章 席卷黑赛6    下一章 ( → )
晨晓彤擦了擦口水的从钱乐手中出了2000。叶宇也“刚好”的买水回来了,每人一罐农夫山泉进了2个MM手中,又对沈言挑了挑眉毛。

  “做人要低调,看你跟个暴发户似的。”叶宇对晨晓彤教育了几句,转身又清了清嗓子,大声道:“还有谁?哥今天手也了,陪你们玩玩。”晨晓彤翻了翻白眼就昏了过去。

  膀蟆拍了拍脯,站了出来。“我!”

  敝叔叔和小弟拉着蛤蟆低声说“这个人怪气大半夜还带口罩,指不定是个变态,你还是不要上好。”

  膀蟆仰首的说:“我不怕,就算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一阵唏嘘蛤蟆就拎着鼠标和键盘上去了。出来混,没家伙,那杀人放火肯定是不方便的。一把称手的兵器才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蛤蟆,包括之前的pter还有这里的一群人马,哪个口袋里不是揣着鼠标,手里着键盘的?

  但叶宇不一样,半路杀出来的自然是不会带的。况且叶宇的那副利器,自不打职业联赛起,已经又一次封存到自己宝贝妹妹的房间书桌下了。毕竟鼠标不像手机可以随身携带,像蛤蟆一伙人整天揣着鼠标,简直是可以当领带耍。想想也是,鼠标这年头功能还真多。遇上抢劫的还能拿出来自卫,至于有没有自功能叶宇觉得有必要朝这方面研究开发一下。

  叶宇对鼠标一向没有沈言那么讲究,和大部分的职业选手不同,叶宇只好份量点击重一点的鼠标和软摩擦大的键盘就可以了,并不会挑剔到用惯了一种鼠标键盘,用其它的跟个白痴一样。

  晨晓彤还会察言观的,颠的就准备把自己的鼠标和键盘送了上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沈言不声不响哼都没哼了一声,就把自己那套天下利器递到了叶宇面前。

  叶宇笑了笑。隔着口罩“么啊”地一声“谢了。太高级了,我还用不惯。就冲你这份心,下次我用身体回报好了。”

  沈言脸一红,啐了一口“下!”

  叶宇嘿嘿一笑。转身对晨晓彤说。“那个谁谁谁。你键盘和鼠标和借我用下么?”

  膀蟆一看这口罩男随身连个鼠标都不带。整一副外行样。要不是之前沈言展现了震撼实力。蛤蟆非上去跟叶宇说:“哥们。知道英雄是哪个建筑出地吧?”

  晨晓彤好像接到了彩球一样高兴。又把键盘和鼠标递给了叶宇。叶宇抚了抚晨晓彤地头。“乖叔赢钱了给你买糖糖吃。”“滚!你当老娘是三岁小孩啊?给你几分阳光你就灿烂。给你几分雪花你就浪漫。给你几分颜色你就开起染坊啦?要是输了别说我认识你!”晨晓彤对着叶宇股上踹了一脚。周围地人一阵暴汗。这MM情转换得也太快了。

  晨晓彤那是不想跟叶宇拉开年龄距离。所以说。小女孩地心思。你还是别猜。

  叶宇飞快地调试完了鼠标和键盘。蛤蟆还在跟怪叔叔说菜鸟永远飞上枝头变凤凰地时候。就看见叶宇在局域网里喊gogo了。

  地熊!这丫地调试键盘和鼠标速度还真他娘地快。

  地图依然是TM。叶宇也选了个亡灵。蛤蟆恰好也是兽族。如果不看人,还以为是第一场比赛的翻版。如果说这样的巧合都不足以让人发现的话,那么两人出生点位置也一模一样就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可怕的几率。

  膀蟆这个称号也不是得虚名的。高中地时候,蛤蟆喜欢班上一个女生,于是表白了。那女生根本就不喜欢蛤蟆,就开玩笑的说,如果蛤蟆能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表现青蛙跳就考虑考虑。第二个星期一的全校晨会上,校长就看见了一个男生在自己面前跳了…最终那个女生还是没接受蛤蟆。大约是蛤蟆长得实在有点抱歉。那之后蛤蟆就心灰意冷搞起了网恋,整天泡在网吧,后来无所事事就搞魔兽了。蛤蟆这个称谓也算是当之无愧,更何况其打魔兽时那副死烂打牛皮糖一般的騒劲也算是有蛤蟆跳精神了。

  叶宇上手就灵活地在键盘上手指划过,地祭坛依次放下。沈言眼睛一抬,深有意味的看了叶宇一眼。一切都跟自己做得一样。

  膀蟆的开局也跟peter一样,只不过蛤蟆是不会爆飞龙,而是直接2本狼骑士的。

  第6个侍僧的探路,叶宇很风騒的直接找到了蛤蟆的所在。叶宇看蛤蟆的苦工才刚出去探路。就拉着侍僧去单挑小苦工了。蛤蟆差点一头撞死在显示器上。这不是明显欺负我嘛。

  小苦工被A了几下。“啊啊不要停剑圣提着西瓜刀和大G就杀了过来。

  如果是沈言刚才就直接把侍僧送了,然后利用尸体召唤2个骷髅。但叶宇没有这样干。料想对方剑圣也差不多要过来自己侍僧了,立马指挥侍僧逃跑。同时也是拉出2个骷髅,只不过是隐藏在森林道里等死骑,顺便寻找一下小绵羊,杀了。

  看到这里沈言也开始认真看了起来,同样的战术却是不同地执行。而且沈言从旁边分明可以看出表面上叶宇的手速还没飙上去,实际上已经是三线操作了。那只有一个解释,最大化操作,零无效操作。

  很多选手打法都很飘逸看上去也是行云水,但往往是在战的时候给人这样的感觉。而叶宇不同,叶宇是从开始发展科技和经济就给人一种应所应当看似闲庭漫步,实则飞速敲击的感觉。

  膀蟆哪可能放过那个侍僧,正想能几刀就几刀的时候,死骑就嘿嘿嘿的出现了。一阵风騒的卡位,剑圣眼睛一白就差点昏了过去。所幸还有疾风步,可好不容易快追上了,只看见侍僧已经到了雇佣兵营地马上一副就要英勇就义的样子。剑圣汗都出来了,跳劈一个,那侍僧非得上前自杀,给那石头人一砸猛K几下,血也是不少地。

  膀蟆极端郁闷地白用了一次疾风步。心里暗骂口罩男果然身心都很变态。

  同样的开局不同地演绎,周围的牲口很快明白了,这个造型怪得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家伙实际上实力更加恐怖。

  晨晓彤觉得奇怪,叶宇死骑背包里明明就有显隐之尘为何刚才剑圣追杀侍僧的时候不用,那样不是可以更加稳妥么?换作自己雇佣兵营地那就直接跳劈砍死那个的侍僧了。

  可是很快晨晓彤就知道答案了。叶宇利用小绵羊的尸体2个骷髅一召唤,外加2条狗,同样奔向蛤蟆未完成的地。蛤蟆大惊,自己的剑圣不由得跑出太多。

  等蛤蟆跋回来的时候,那个地已经被叶宇很无的打得取消了。事实上那地还有一点点就眼看要完成了,退了让蛤蟆一阵心疼。

  如出一辙的比赛。双方再次各自MF,不过叶宇可没那么闲,身上揣着2骷髅权杖,一边MF一边召唤,召唤的骷髅又不停的派到蛤蟆的基地里騒扰发木材的小苦工。有正在建设建筑就砍砍之类的。

  膀蟆简直比奔了却被人无视了还难过。一冲动就把剑圣派去修理小侍僧了。要知道一本升级二本时候的亡灵如果被砍死一个侍僧那是很跟XXOO时候领导来了电话一样非常之难受的。

  膀蟆的笑了一下,一个疾风步就蹿得比驴还快了,到了叶宇加一看。剑圣就真的昏倒了过去。那建造造得叫一个好,密不透风,矿区细心呵护得连护舒宝都自叹不如。

  剑圣好不容易爬起来,就看见之前最开始那个多余的侍僧在旁边扭啊扭啊的扭股。

  “我爱洗澡,嗷嗷嗷嗷

  来砍我啊,来我啊侍僧一边对已经跳劈一个食尸鬼显身的剑圣抛媚眼儿,一边朝砍树的小狈使了使眼色。很快3头小狈就朝3个方向逃了出去。剑圣西瓜刀都跳在了地上。敢情这速度都比穿了速度之靴还快了。

  三线围杀三线跑位都听说过,还没听说三线逃跑的。蛤蟆只好追着那个被跳劈的食尸鬼一阵猛砍,占了这么点小便宜后,黯然失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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