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守将》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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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边关守将  作者:王京玲 书号:20046  时间:2017/6/13  字数: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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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联考放榜时,没有意外的,我考上了女生的第一志愿。这个结果令我母亲感到欣慰。我的好成绩一直是他们的骄傲,父亲在世时还曾经对我说过,只要我愿意,他愿意想尽一切方法栽培我读书,要拿几个博士学位都没关系。但是我并不打算这样做,因为父母年事已高,我不愿他们再为我辛苦、忙碌。所以顺利的话,念完大学我就打算就业,负起奉养双亲的责任。

  无奈,父亲无法等到我的反哺便撒手人寰,树静而风不止的伤感深烙我心。

  为了不再有子养而亲不待的遗憾,我曾试着与母亲沟通:高中打算念高职夜校。

  白天打工赚取学费及生活费,不想让母亲扛下经济负担。但是母亲断然否决,因为她认为父亲并不会高兴见到我如此做的,而且她也坚持要看到我戴上方帽子才行。

  如此一来,我只好顺着她的心意,继续完成高中学业,并往大学的窄门迈进。

  明星高中与明星国中最大的差别在于学校的作风。明星高中的作法民主多了,或许是因为联考这样一个筛选过程,所以学生的素质较平均,因此就没有能力分班这个多余的动作。况且,会考上这所学校的学生,其目的不外乎三年后的大学联考,因此学生自动自发的风气很盛,无须师长的叮咛、鞭策便能主动做好未来规划。所以我在这所学校适应得非常良好,这才是适合我求学的环境。

  吴秀香并没有考上公立高中,而是考上一所颇富盛名的私立女校。虽然如此,她的目标也是放在三年后的大学联考,所以她努力的程度不亚于国中时期,放学后依然往补习班报到高二选组时,我跟她均选了第一类组…文、法、商。我们还相约后要上同一所大学,再度成为同学。那天是星期六,中午放学后我们约在火车站前的快餐店碰面。

  “边边,我选择第一类组,你也一样对不对?”吴秀香一边吃着薯条,一边问我。

  因为青春期发育良好的关系,她的身材有点发胖,但是脸蛋却丝毫没受影响,小巧的五官依然明亮。实在无法把她的脸和身材联想在一起,或许以后会瘦下来吧。

  “当然,我的目标是英文系。”这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学会世界共通的语言有利我以后周游列国。“你呢?”

  “我要念法律系,惩除恶,维护正义公理。”说到未来,她的眼睛闪闪发亮。

  全身洋溢着希望。

  “我还包青天咧。”我糗她。

  “喂!别漏我气行不行?”她佯怒地噘起小嘴。

  “好,对不起,”我朝她眨眨眼。“不过,我还是要泼你冷水,因为有些话不得不告诉你。司法界并不如你想象的那般正义凛然,它也有黑暗的一面,你没听说过‘作官清廉,吃饭拌盐’这句台湾俚语?”

  “放心,我将来会自许为司法界的光明使者,照亮每一个死角。”她拍脯保证。

  “好吧,那就敬未来的包青天。”我以可乐代酒,举杯敬她。

  “嗯,敬我们美好的未来。”她也如法炮制。

  “希望我们…美梦成真。”两人异口同声,为我们的未来许下诺言。“对了,你们明天不是要跟‘二中’联谊吗?”我突然想到她之前曾跟我说过这件事。

  “哼!别提了,我以后不会再去参加联谊活动了。”她马上转变表情,一脸鼓得圆圆的。

  “哦?为什么?”我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值得她气成这样。

  “你记不记得我们上礼拜跟‘一中’联谊的事?”她了两薯条入口,边吃边说边…气。

  “记得啊,你说你们要去划船不是吗?”她还邀我一起去,不过我拒绝了。

  “没错。”

  “这跟你们明天要联谊有什么关系?难不成那一次让你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完全正确。”她吃得更凶了,这是她生气时的习惯。一生气就想吃东西,而且愈气就吃得愈多。“‘一中’的人太没品了!”

  “哦?说来听听。”我更加好奇了。

  “哼!气死我了,待会儿我如果一时失控,连可乐杯也啃下去的话,你一定要送我去医院!”

  “放心,我会及时抑止悲剧发生的。”我拿过她的杯子,放在安全距离外“说吧。”

  “那天,我们去划船,每艘小船上都各坐一男一女,才一上船,跟我一组的那个男的就抱怨,说什么别人都配小march,偏篇他就配一部‘拖拉库’。”

  “哇!好差劲的男生喔。”我附和着。

  “还有更气人的!”她又了一把入口。“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康乐股长那艘船翻了,结果其它船上的男生立刻跳下水去救人…”“嗯!英雄救美,理所当然啊。”

  “才怪!水又不深,哪需要人救啊?”

  “你怎么知道水不深?”难道她量过?

  “因为跟我一组的那个男的也加入救美行列,他跳下水时,后作用力太大,害得我也跌入水里,结果我急急忙忙站起来后,才发现水深只到而已。”

  “就这样,你就生气啦。”

  “才不是!跌到水里没人救就算了,反正我身强体壮,又没淹死。”

  “那你气什么?”将可乐递给她,让她喝了两口后,又将可乐放回安全距离之外。

  “我看到康乐股长被救上岸后,自己也打算走回岸上。谁知才要踏出第一步时,跟我同一组那个男的竟然站在岸边朝我大喊:“喂!那个胖胖的,去把船拖回来'。”

  她此时已濒临失控边缘,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嘎嘎响。

  而我呢?我已经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天啊!太毒了。”

  “对呀!简直太可恶了!不救我也就算了,竟然还叫我拖船回去?!气死我了!”

  她抢回可乐,努力猛灌。

  “那你把船拖回去了吗?”我及时抢下她手中的可乐,生怕她真的连杯子也啃下去。

  “当然没有!我恨不得拖回去的是他的尸体!”她脸上布杀气,很像人叉烧包的主嫌。

  “所以你就一朝被蛇咬,此后不再参加联谊?”

  “不是一朝被蛇咬,而是天下乌鸦一般黑!那些臭男生都是一群以貌取人的猪!”

  她的头上都快冒烟了。“别这么肯定嘛,或许也有识千里马的伯乐啊。”失意者最需要别人的安慰了。

  “少来!我已经绝望了,‘台湾男人丑又老,还是单身比较好’,这是我的座右铭。”她脸上的怒气已化为一股失望,证明她此刻低落的心。

  “听起来有道理的。”见她不再气愤,我才放心地把可乐还给她。

  “咦?你也这么认为吗?难道你去联谊也发生过这种事?不会吧,你又不差。”

  她脸上写不可思议。

  “我是没你那么惨啦!只不过去了两次,发现他们只是为了找一个‘称头’一点的女朋友才会和我们联谊。为了不让自己成为供人观赏的娃娃,很久以前,我就不参加这种无聊的活动了。”这是我参加了两次联谊活动下来的感想。对男生来说,有一个明星学校的女朋友(而且还是第一志愿的明星学校)是一种无上光荣,因此他们会对我们趋之若鹜是有原因的。

  “原来你比我早悟道,看来我资质驽钝,活该受辱。”她像了气的气球,一脸沮丧。

  “别气,我们还有更神圣的使命不是吗?”拍拍她肩膀,给她一点鼓励。

  “说的也是,成大事者,是不该费心在这些俗事上。”她的乐观是我最欣赏的。

  瞧!此刻她又开始两眼发光,正在勾画她美好的未来,彷佛前一刻的种种并未曾发生过一样。

  乐观的人总是活得比别人快乐,看来,我还不够乐观,不然怎么会有接踵而至的“恶运”呢?

  与吴秀香闲聊至晚上六点才分手,因为她要去补习。而我就地利之便,顺道逛了一下附近的书店,连在浩瀚的书海中,忘了时间的流逝。待我发觉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为了节省回家的时间,我舍弃了车水马龙的大马路,选择人烟较少的暗巷快捷方式。只顾着要赶紧回家,却忽略了走小巷子的风险。教官曾提醒我们,这一带常有一些不良少年出没,要我们小心自身的安危。而我竟然在被两个小混混堵住去路时,才猛想起教官的话。

  不祥的预感向我袭来,看着眼前两张不怀好意的脸,我强自镇定,偷偷观察四周环境,伺机求救或逃。

  “嘿!是‘青华’的耶!”一个混混着双手向我近。

  “长的还不错嘛。”另一个混混拿出打火机,在我面前点燃,以微弱的火照亮我的脸。“人家不是说‘青华无美女’吗?看来也有例外嘛。”

  “两位同学,我还有急事,请不要挡我的去路。”看到他们身上的制服,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们还是学生,应该不会太过分才是。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推翻了。

  “行!把你身上的钱全部出来就可以走人。”小混混说明目的,也拿出小刀在手上晃了一晃,显然他们不是在开玩笑。

  此时的我若再开口对他们晓以大义,那我就是全世界最白痴的高中生了。这种情形之下。只能花钱了事,如果真要将他们绳之以法,也得让我先离险境才行。

  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八十七元统统交给他们。“只有这些了。”

  “什么?才一百多块,还不够我们兄弟吃一ㄊㄨㄚ咧,你唬我们啊。”

  “我真的只剩这些了。”我略微发抖地将空皮包反倒过来,向他们证明我此刻真的身无分文了。

  “少来这一套!把钱拿出来!”另一个混混不耐地大吼,脸色比刚才更狰狞。

  此刻的我真的很害怕,双脚已不住地颤抖,想到他们可能会在一怒之下先后杀,那种血淋淋的画面令我的背脊直冒冷汗。

  “我没骗…骗你们…我─真─真的没…没钱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退,打算趁机逃跑。“想逃?”小混混上前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另一个混混则绕到我身后挡住我的去路。

  “看看她身上有没有其它值钱的东西。”在我身后的小混混开口。

  “啊!”我叫了出来,小混混伸手探入我的领口扯下了我脖子上的项链。

  “乌鸦,不要伤人。”幽暗的巷子里亮起一道火光,点燃了一烟。一个男人立在那里,原来他们一共有三个人。

  “是,腾哥。”小混混回头应了一声后再度面向我。“乖乖拿出来不就没事?”

  我挣脱小混混的箝制,急忙拉紧领口,害怕地缩在一边,眼光落向暗巷里的那点火光。

  “是块玉吧?值不了多少钱。”小混混用打火机照着白玉,仔细翻看。“咦?

  背后还有刻字哩,边…关…守…将…”

  他话声甫落,手中的玉已被夺走。

  暗巷里的火光不见了,但是一个高瘦的人影此刻已竖立在我面前。打火机再度照亮我的脸。

  “是你?!”一个低沉的男音在我的上方响起。

  就着微弱的火光,我也看到一张曾经相识的脸…徐焉腾。

  “很遗憾,看到这样的你。”该怎么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呢?恐惧?难过?失望?

  痛心?或喜悦?

  坐在中正纪念堂前的楼梯阶上,温和的晚风吹来,该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而我的心却是十分沉重的。

  “刚刚吓到你了?”他站在我身前的楼梯阶,身体斜倚在扶手上。“为什么做这种事?”我不答反问,抬头与他视线相

  他从书包里取出香烟,迟疑了一下,又放回去,仰望星空好一会儿才淡淡开口:

  “三年多不见,你依然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我还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坏学生。”

  我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在星光及路灯的照耀下,我可以清楚地看清他拔的身影。他似乎又长高了,刀凿似的脸更是好看,但是眉宇间带着几分冷酷,令人不敢亲近。

  因为我的沉默,他将视线从星空拉回,落在我脸上。“很失望?”

  “没有期望,当然就不会有失望。”我昧着良心扯谎。其实,我何止失望,简直是绝望了。曾经在心里偷偷奢想他会因为我的话而子回头,如今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幅情景,唉…

  我是真的希望他“变好”不求成绩优异,但至少品德良好,不然普普通通也行,就是不要被归为不良少年这一类。如此一来,我就不会失去他这一个朋友。毕竟,他本不坏,而且还有“恩”于我我始终相信,一个会对我的“行为不当”而履次法外开恩的人,不会是坏人。他,该只是一时的惘吧?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仍然坚持探知他的行为动机。

  “我的回答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他的表情在我看来十分嘲讽,原来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地拿我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股,我只想多了解他,而他却根本不把我当朋友看。心里的话不愿跟我说,有困难不屑让我帮,有苦衷不齿与我分享。是了,是我太自作多情了。

  “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不说,我也不勉强了。”我站起身,不悦地背起书包。“再见。”此刻的我不想多待这一分钟。

  “我又没说我不说。”他拉住我的手臂。

  “很抱歉,我现在不想听了。”自尊已受辱,岂有轻易软化的道理。

  “现在不想听没关系,明天你请我喝咖啡,我再说给你听。”“啊?我请你喝咖啡?”他有没有说错?

  “是你要问我问题,当然是你请…呃─因为…呃─我这个月的生活费…

  已经用完了─所─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话,我下个月再回请你不就行了。”他愈说,脸就了愈红。小学时,那张羞涩的脸与他重叠,另我想起相遇时的种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明天什么时候?”我放弃了脸上的表情,仰头看他,仰角依然没变,他还是那么高。

  “早上十点,我去接你?”

  “不用了,告诉我地方,我会准时赴约的。”我想到母亲不喜欢我跟他走得太近,所以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大概也猜到了,眼底闪过一抹受伤的神色。

  “就车站对面那间咖啡屋吧。”他的语气有一丝落寞。转过身,背对着我。“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望着他拔的背影,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靠上去,会是怎么样的感觉呢?

  随即又被自己这样的念头吓了一跳,我在胡思想什么啊?

  意识到我落后的脚步,他停下来,回头望着我。“怎么了?”

  “啊?没、没什么?”该死,我一定脸红了。“我只是在想…你有没有一八○。”掩饰心虚的最佳办法就是转移话题。

  “差不多了。”他淡笑。

  “以后我找男朋友才不要找像你们这种‘天龙’类的,否则要接个吻多不方便啊。”才一说完,我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我到底在说什么鬼话!

  “不会啊,你看。”他走向我,双手从我间一把抱起,与他对视。

  双脚腾空的我,慌张地用双手攀住他颈项,嘴里急嚷:“你干什么?放我下来啦!”就在我与他四目交接时,他那?黑的星眸,彷佛两泓深潭,将我的灵魂摄入其中,让我一时失了神,直到我感觉有股温热轻啄了我的,才将我的心智拉回。

  他刚刚对我做了什么?手抚着瓣,睁大眼看他,不敢相信,他竟然吻了我。

  “对…对不起。”他轻轻将我放下,不大自在地向我道歉。“我送你回去。”

  一路上,我们都没再开口。

  那一吻,虽然很轻、很轻,但是却让我的心跳了常轨。我不明白,只是短短两、三秒的瓣相碰,对我却造成如此大的震撼。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躺在上,食指轻轻滑过我的嘴,想者那一吻的感觉和现在的差别,竟是奇怪的不一样,不都一样是肌肤相触吗?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那一晚,我失眠了。

  星期天的早晨,街道显得特别慵懒,没有平的喧嚣及刺鼻的汽机车废气,有的只是行道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散发它盎然的生命及绿意。由于贪恋这难得的宁静,我提前两站下了公车,漫步在全台北市绿化最成功的仁爱路上,顺便汲清新的空气舒畅身心。

  以往,只有在校园内才能呼吸到这样的空气,至于平常的街道充斥着一氧化碳,想要呼吸到干净的空气,实在不容易。看看手表,时间还早,于是就近选了一张镂花铁椅小坐一下,享受片刻的宁静。阳光虽然逐渐增强,但浓密的绿荫为我挡去了大半的紫外线,使我不用担心是否被晒伤,进而专心于这你的森林浴。

  直到约定的时间将至,我才来到咖啡屋前。原以为会是我早到,但是他比我更早,因为我老远就看见他在咖啡屋前来回踱步,直到我的出现,他才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我…我以为你不来了。”两人在咖啡屋内坐定后,他忍不住开口。

  直到侍者来点完东西后,我才回答:“为什么?我又没有迟到?”相反的,我还提早了五分钟。“因为昨天…”

  想到昨晚那个“碰触”我的心跳又稍稍了序。一整个晚上无法入睡,好不容易让早晨的清新空气冲淡不少无措,现在经他一提,不争气的心跳隐隐失控。刻意要忽视这种失常的反应,我佯装镇定,表现得尽可能潇洒;就不知道自己的脸有没有变红。

  “昨晚我不是答应你,今天会赴约吗?”我玩着桌上的假花,眼睛不敢看他,怕了自己的底。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他停住了话,大概不知该如何开口吧。

  这个发现令我高兴,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心情受影响,他也是。就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感受?其实,我真的很想问,只是…不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好心地替他把话说完,同时也回答了他:“放心,我知道你是不小心的,我不会放在心上的。”一方面安慰他,也安慰自己及骗自己。

  “不是的,我…─”这一次,他的话又没说完,因为侍者此时正好送饮料过来。

  待侍者把饮料放妥离去后,他再度开口:“你真的那么想?我是…不小心的?”

  看着杯中的饮料,用管搅动其中的冰块,让冰块碰撞玻璃杯,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我不爱喝冷饮,但是偏爱聆听这种清脆的响声。常常在没事或者看书时,手持一杯冰水搅啊搅的,只为了听听这声音。相传周幽王的宠妾褒姒喜欢听丝绸撕裂的声音,周幽王为了博得美人心。准备了大量的丝绸来讨好她。劳民伤财,终至亡国。

  幸好,我不是褒姒,也不喜欢听丝绸的撕裂声,只喜欢这种搅动冰块的声音。

  冰块不贵,也可以自行制作,应该不至于散尽千金,更不会因此而祸国殃民吧。

  “啊?对不起,你刚刚说什么?”只顾着搅动杯中的冰块,没仔细听他说的话,此时才急急想起要拉回注意力。“算了。”他有点沮丧地低下头,喝着他点的冰咖啡。

  他今天穿著一件白色T恤、蓝色牛仔,看起来就像一个健康的大男孩对,一个在阳光下的耀眼男孩,而不是躲在暗巷里的小混混。到底是什么因素使他“弃明投暗'呢?

  “我的脸怎么了?”因为我的注视,让他觉得不自在,形状优美的剑眉高高扬起。

  “没事。”只是很好看,很…帅。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

  “我在等你开口,我今天来的目的应该不必再提醒一次吧?”

  “前因后果复杂的,你真要听?”他的嘴角浮上一抹冷笑,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

  “我不介意请你吃午饭。”这算是我的回答了。“如果还不够,可以再喝个下午茶,如何?相信这样的时间够充裕了吧。”

  他低下头,沉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国中时,我父母开始闹离婚,因为我爸爸整忙于工作,忽略了我妈,所以她要跟我爸离婚。我跟我爸努力求她,但是她十分坚持,所以两个人便签下了离婚协议书,而我的监护权则归我爸爸。”

  想不到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影响了他的人格发展,但是情况似乎没那么单纯…

  “我爸在离婚后并没有改变对工作的热忱,每天依然早出晚归,对我的事不闻不问。他只知道拿钱给我,不晓得我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被人欺侮…等。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故意接下“老大”的位置,也闯了一些祸,老师因此常常通知他来学校。谁知,他根本没空理我的事,在几次的传唤无效后,老师也放弃了──放弃我爸、也放弃我。”他眼底的落寞尽收入我眼底,现在我终于了解,为什么他当时看起来似乎很孤独了。

  虽然同情他的遭遇,但是对他勒索别人钱财的行为却是不能?同,那是犯法的行为啊。

  “老师传唤无效,所以你干脆祸闯大一点,让警察来传唤他?”

  “再也没有人传唤得到他了。”他看着杯中的饮料,神情哀凄。“两年前,他死了。”

  “啊?”我一时语

  “车祸,酒后驾车,车子失速冲下高架桥,车毁人亡。”

  “对不起。”这时候,能说的,除了这一句,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更好的话了。

  “他死后,我就被我妈接过去和她一起住。她已经再婚了,那个男的也离过婚,带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还在念国小。”

  “他们对你不好吗?”

  “哼!他说他是恨铁不成钢。只要我稍稍犯错,他就打得我遍体鳞伤,动不动就不准我吃饭,连零用钱都没了。起初我还真的相信他是为我好,但一次无意间听到他在向我妈抱怨我的不是,我才知道他替我扣了多少罪名,难怪我妈对于他的下手狠重不置一词,反而用一种责难的眼神看我。”他愈说愈激动,双手握成拳,指节也泛白了。

  “那两个弟弟妹妹也不忘落井下石,没事就当着我的面笑我是拖油瓶。哼!他们不也是一样,有什么资格笑我。”

  他真的是生气了,指关节喀喀响个不停,我伸手轻拍他手背,希望缓和他的忿怒。

  过了一会,他的情绪平稳些许才又开口:“渐渐的,我不再回那个家了,常常在外闲晃到三更半夜才回去。天一亮又急急出门,就是不想见到他们任何一张脸。”

  他抬头看着我。“会去勒索别人也是不得已的。那个男的每个月会给我一些生活费,但那些只够我吃三餐及车资,若要再买些用品是根本不可能的,更别说他还会常常‘故意’忘记要给我生活费。”

  “他忘记,你就去跟他要啊?”“跟他要!然后再被打得半死,还被他冷嘲热讽一番?”他不屑地冷哼一声。

  “但是向人勒索是犯法的,你难道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想想看,如果你被警察捉了,谁最高兴?”

  “…”他沉默不语。

  “既然他这么差劲,那么你就去跟你妈要。”

  “我妈?”

  “对!她是你妈,在你未成年以前,她都有义务要养你。”这是吴秀香告诉我的。“你去跟她沟通,以后你的生活费应该要多少?何时给?都跟她说好。并且由她亲手交给你。”

  “会有所不同吗?”他不抱希望地低喃:“在她眼里,我已经是个无可救药的人了。”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他微楞一下,大概是在评估这个方法的可行吧。眼光望向窗外,久久不发一语,我也不再开口,让他有充分的宁静去思考。毕竟这是他自己的问题,要如何解决,决定权在于他。我能做的,只是给他建议,此后他成王、成寇全在他一念之间了。

  或许他的母亲也不被他所期望,否则,他不会对我的建议思考了那么久,久到我杯中饮料的冰块以全数融化了,他还没有结论。难道他在家中真是孤立无援到这般地步?想到此,不免为他感到心疼。我虽已失去父亲,但仍有爱我的母亲及知心的好友,而他呢?

  “嗯?”见他收回视线,我忍不住想得知他的决定,期盼的眼眸紧紧盯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我试试看。”他答得极不抱任何希望。虽然如此,我依然满意地给他鼓励的一笑。有努力就会有收获,不是吗?至少他已经愿意用积极的方法去挣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消极地剥削别人钱财来让自己存活。光凭这一点,就令我感到安慰了。“呃─咳!我…你…”他支支吾吾的,眼睛不敢直视我,两只手紧紧握着杯子,我真怕他一个不小心,把杯子给捏碎了。

  “什么?”我稍稍前倾,身子向他凑近了一些,看着他这幅“羞于启齿”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国小时的情景。平常不太搭理人的他,好象在我面前特别容易“变笨”

  “我…很少人…─呃…其实…我比较习惯跟你说…说话。”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我。“以后,还能找你吗?”

  原本前倾的身子慢慢向后退,直至整个背脊贴上了椅背这下子。,换成我沉默了,望着他那明显因我的反应而出的受伤神情,我几乎要口而出:“当然可以”这四个字。但是理智却阻了我的冲动,父亲的遗言尚在耳畔,母亲担忧的面容也适时浮现,我的心此刻正陷入天人战的局面。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为难吧,他主动替我回答了:“还是算了吧,我知道我不够格。”他的脸沉了下去,再度换上那张没有温度的表情。看到他的反应,我的心微微揪了一下。

  他伸手从口袋里拿出某样东西递到我面前。“街头的地方我修好了。”是昨晚被他的同伙扯下的那条项链。

  伸手接过,看着那块洁白美玉及背后的刻字,心中注入一股暖。他其实不坏的,我一直是知道的,不是吗?虽然以往的行为有所偏差,但是那都是事出有因,只是表现的方法不对罢了。别人不了解,但是我了解啊。

  社会上不是常有一些名人政要或教育界人士高唱:给途的孩子点一盏明灯,指引他们回家的路。但是,口号是喊给别人听的,实际上这些人却是最吝于给予别人机会的。一旦有人犯了错,他们立刻将这些“羔羊”贴上卷标,并且私自在心里为他们判下无期徒刑,不认为途的孩子有知返的一天。看到这些“羔羊”就像看到瘟神一样,生怕自己太过于接近他们,会影响到自己尊贵的身分地位似的。表面上的接纳无非是为了彰显自己悲天悯人的怀。虚伪至此,无怪乎社会上有这么多愤世嫉俗的人。或许,我就是其中一个。

  看得出他眼里的失望与落寞,此时,我终于体会到何以当初我会觉得他很孤单了,因为没有人了解他,也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他。我想,他大概是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吧。

  父亲去世时,我的心曾经惊慌过,那是一种顿时失去依靠的恐慌。他也经历过丧父之恸,所不同的是我还有母亲呵疼,而他虽有母亲,却不见得享有可依赖的温暖。此时他伸手向我求援,我该视而不见吗?我曾经丢下他一次,不忍心再弃他第二次了。

  “我在‘青华’功课很重,能空出来的时间不多,如果有,也多半是在图书馆里看书,想找我,就到图书馆来吧。”

  只见他倏地抬头,脸的不信。“你是说…”

  “怎么?不知道哪个图书馆?”

  “知道,知道。”他连连点头。

  “别高兴得太早,我可没把握每次都有空理你喔。我说过,我功课很重的。”

  “没关系。”他笑了,淡淡的,但是双眼却是亮的,他真的这么高兴吗?

  看见他喜悦的表情,我也跟着笑了,顺手将项链戴上,可能是翻动领口的关系,让他看见了颈子上的瘀痕。

  “乌鸦昨晚太鲁莽了,痛不痛?”他轻声地问,一脸欠疚。

  “是有一点。”那个乌鸦大概就是指'行凶'的那个混混吧。“他凶的。”

  “你不要生他们的气,其实他们也很可怜。”

  “可怜?”会吗?看他们昨晚的样子,应该是可怕吧,反而是被他们吓坏的我才可怜咧。

  “改天有机会再说给你听。”

  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少跟他们在一起会比较好。”我虽然知道他不坏,但这并不表示他身边的人也能博得我的认同,毕竟,我也是“世人”之一。“他们只有我。”短短的一句话,道出他们之间的情谊及相互依赖的程度。难道真是同为天涯沦落人吗?

  “好吧,随你。只要别让我有机会去警察局保你们出来。”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回答。

  “嗯。”他点头,看了我的颈子一眼。“你一直戴着它吗?”他用眼光指着项炼。

  “没想过要拿下来,而且你不是说它可以保平安吗?至少,到目前为止我都很平安。”

  我的回答应该令他感到很满意,因为他嘴角的弧度弯得更大了,而且看我的眼神也怪怪的,说不出哪里怪,只是令我觉得不舒服,因为…我的心跳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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