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赚钱要趁早》情节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重生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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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菊小说网 > 重生小说 > 重生之赚钱要趁早  作者:爱到荼靡 书号:11101  时间:2017/4/9  字数:3417 
上一章   167、做菜    下一章 ( → )
为什么会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就是因为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多数人都给自己划定了一个圈子,按部就班的生活中,而要有人打破了他固有的认识,他才会发现:“啊,原来还可以这样?”他也会接受新的知识信息,但是,也仅限于此了。

  但是成功青睐的却从来是那些敢于打破固有思维习惯的那一小部分人。

  这个假期对九翼众人来说,真是有着特别的意义,除了席虹,其余几人全是毕业生,这就意味着这个假期没有作业可以什么都不想的结结实实的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把握住这个机会去狠狠地玩,反而全都找到了生活的重心,忙的不得了。

  钱国庆在他舅舅的建筑公司帮忙,平时跑跑腿什么的,偶尔也跟着他舅舅一起应酬应酬,或许是跟社会上的人接触的多了的缘故吧,偶尔几个人一起聚会的时候,就能够很明显的发现这家伙又油滑了不少,人也跟着成多了。

  刘青松、黄小虎和王思源几个人喜欢玩,就自告奋勇的把年轻时代管了起来,雄心的要制定出一些制度规划来,毕竟以前他们全都要上课,现在有时间了,自然需要将积累的那些小问题拿出个解决方案来,而且等到开学后,几个人都要去不同的地方上学的上学,工作的工作,也需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能够确保他们人不在年轻时代也能有序的运行下去。

  李将军是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没考上的。他本来就不喜欢读书,也不复读了,家里给他安排了个工作,倒是他们中第一个拿工资的人,虽说工资不高,不过工作轻松,而且拿到了一个进修名额,等到了开学季一样去读书,而且还带着工资,所以这个班上的可乐呵了。

  唐喜欢上了服装。不过以前她学的都是唱歌跳舞。现在就得补上画画的基本功,报了个美术培训班,跟突然也对画画感兴趣的赵远帆一起天天背个画板冒充艺术家去了。

  所以天天上席虹这里来的就只有凌小六一个人了。席虹暑假是早就跟家里说好了不回去的,以前还想着暑假到处去旅游一下。做起事来这个想法就只有搁置了。今年暑假本来想着事情多肯定忙的。结果溜冰场关了。年轻时代有人心,仿真花卉走上了轨道也完全不用她时刻盯着了,而钱却没少赚。

  想想刚刚回来的时候。要想赚个什么钱,那真是要靠自己辛辛苦苦一分一厘的赚的。而现在,就是一种拿着钱投资个什么就可以等着收钱的感觉,不要太轻松,要不怎么说,人赚钱,累死人,钱生钱,滚的快呢,古人诚不欺我。

  席虹本想着把自家的火锅店开到h市来的,反正她在这里嘛,但是真正要上手去做了,才发现这跟其他的又不一样,涉及的方面要多了许多,而这些,是她一个人搞不定的,想想现在做的事情对自己这个学生来说,也算是差不多了,真把火锅店起来,假期时间多还好说,等开学之后那就绝对顾不过来,想想也就算了。

  而凌小六自从说了让席虹陪他练习口语之后,那就是天天一大早来,然后天黑了再回去,每天跟席虹相处的时间几乎都是十二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也不可能一直说啊,那就得再找些事情来做。

  席虹记得,后来看的很多影视作品啊小说啊都说到去国外留学的人,除了语言关外就是食物关了。所以几乎所有的作品里面,过洋的人都有一手好厨艺,都是在国外吃不下去,只有自己动手出来的。

  凌小六吃不吃的惯国外的食物暂时还不知道,但是他现在不会做任何吃的那是肯定的,与其到了国外才慢慢摸索,走一大截弯路,而且现在肯定不像以后菜谱天飞啊,说不定连想学都找不到地方学呢,那还不如现在就让他学会的好。

  有时候想想,席虹都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国民好朋友的代言人嘛!(你确定不是偷懒自己不想饭的原因吗?)

  于是每天,席虹和凌小六的日常是这样的:

  夏天天气长,凌小六大概八点前一定会到达席虹这里,一般他都会顺便带早饭过来。

  两人吃完早饭后,就开始练习会话,到上午十点半左右,就一起出去买菜,然后回来后先把饭煮上,席虹就开始教凌小六做菜,当然,都是她站旁边指导,凌小六全程动手。

  凌小六学完,差不多就是午饭时间,这个时间刚刚好,凌小六正好能够品尝下自己的学习成果,顺便打个分。

  然后又是学习时间,四点半的时候是又一轮新的做菜教学。

  吃过饭之后,两人到年轻时代去溜达一圈,既关心了生意,又消了食,一天就这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也是因为这样,席虹才发现,谁说男人不会做饭的了?谁说女人天生就是干家务活的好手了?这真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都是那些讨厌做家务的男人编出来的谎言!明明男人才是家务笑能手嘛,不然为什么大饭店里的厨师全是男的,想找个女的出来那是真心困难。

  凌小六同学就充分诠释了,只要肯做,男人学菜到底可以多快学会。

  席虹虽说做了不少年的饭,但是大多数菜都是好吃不好看的。因为她刀工太烂了嘛。你看电视上,家庭主妇们做起饭来,那切菜的时候真是“当当当”的,切的又快又好。可惜席虹就是一个另类。

  她刚刚开始切菜的时候那真是小心了又小心,即使是这样,手依然没逃脱与菜刀的另类亲密接触,指甲经常被切掉也没什么,只要没切到那就真的不算个事儿了。后来发现这个速度真是太慢了,人家的快的,几十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她经常要花的时间是人家的四五倍,其中大部分的时间就是因为花到了炒菜前的准备工作去了,而刀工绝对是罪魁祸首。

  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呢,时间就都全部浪费在这上面去了啊,于是席虹在终于切的丝离了条的捆绑销售后,开始练刀工了,幻想着自己能象美食电影或是电视中,食材往空中一丢,刷刷刷的几下,落下来的就是已经处理好的。

  或者是一手菜一手刀,眼睛可以看都不看的,手里的刀就挥舞成一道残影,可惜,残到是有,不是刀的影子,而是席虹的手,出师未捷手先破,长使女儿泪襟!

  见了几次血,席虹也就老老实实的继续她的速刀工了,可是她才给凌小六讲了下怎么切菜以及怎么切,只练习了几次,人家凌小六就切的像模像样了。

  大概男生天生与刀亲近吧,人家切出来的那丝才叫丝,而且速度又快,最主要的是他有力气啊,要是想吃个圆子什么的,人家轻轻松松的就把馅剁出来了。要是换席虹来,时间花的多不说,等剁完手也没什么力气了,哪像人家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抓着两把菜刀耍帅。不过话说回来,自己剁的馅料比起用机器绞出来的,好吃的不只是一点两点。

  这样慢慢的,凌小六也能独立的做好几个菜了,席虹也见识了男生的胃口到底有多恐怖。

  以前席卫发育的时候在外地读书,席虹也没机会见识过他那时候的饭量,后来回家后发现他吃的也没有多夸张,而凌小六却让席虹见识到了什么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前世席虹最讨厌饭的一个原因就是,李骏常年不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吃饭,她又是饭量很小的一个人,电饭煲煮饭也不能煮的太少,不然就会全贴着锅底起锅巴。席虹真的是按照最低米量来的。比如说一对夫一顿煮的是一小碗米,那她煮的就是这么一个小碗的一半。

  可是就是这样,这半碗米煮出来的饭她也至少要两天也就是吃四顿才能吃完,谁愿意天天吃陈饭陈菜呢,所以席虹才会越越不想,那些菜端来端去,热来热去的把她做菜的热情都耗光了,每天都是随便就打发了。

  凌小六第一天来做菜的时候,席虹煮了一碗米,一般都是一个小碗的米,加一大碗的水,这是席虹摸索出来的,这时候的水掺的是最合适的,而这样的一般两口子吃的话,也可以吃两顿了。

  席虹纯粹是秉着千万不能发生朋友来吃饭,饭却不够的心态才煮的一碗米,结果中午凌小六不但把他做的菜吃光了,甚至连饭都吃完了。

  席虹替他数着呢,席虹吃饭用的是小碗,每次都只吃半碗,凌小六吃的是大碗,足足添了三次,要不是电饭煲里没有饭了,席虹相信他肯定还会去添第四碗的。而且把饭吃完了算什么,凌小六还把每顿的菜都吃完了,到最后还要把汤汤水水都倒自己饭碗里,泡吧泡吧全都吃光光。

  席虹不严重怀疑,以前凌小六跟着她回家,是不是根本就没吃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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